尊敬的省纪委和省扫黑除恶办:
在去年可谓是不平凡的一年,马路镇岳溪村接二连三的发生村支书强占村民的山林田地一事,由此而发生张金明聚众斗殴的群体流血事件。我家上访上告多年,省里几次下文,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可到县里,相互推诿,推脱责任,受到行政干预县农村士地仲裁庭开庭后也不下结论,不主持公正,村支书仗着政府有保护伞,在去年5月10日,9月18日,9月19曰张招集亲朋好友几十人,多次抢收和烧毁我家的红薯和黄豆,挑起事端,导致我们矛盾激化,造成我家经济损失和影响社会安定。出人意料的是,政府相关部门不实际去解决问题的根本,总是靠镇压来处理问题,把我几次送往拘留所。
作为该村支书理应受到责任追究,其理由有五点:
1,村支书干部是当地社会治安的第一责任人,作为群众赖以相信的人,其职责就是保一方平安,而张一而再,再而三聚众斗殴伤人流血,带头毁坏庄稼,首先就是村支书失职。
2,就田地归属权问题,政府在插手正在调查处理,作为一个党员,不听政府安排调解,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政府的眼皮底下,目无法纪,胆大妄为多次组织亲戚危害我家,作为村干部难辞其咎!
3,我方被打的原因是村支书强占我家的山林田地发生了纠纷,作为村支书收藏档案,弄虚作假,是事件的主事者,却连连带人打架行凶。
4,事先早已约定双方接受县农村土地仲裁处理,为何后面出现事态失控,出现张带来几十人打我家里2人,无疑起到了挑起事端的作用,并且有放纵事态扩大,矛盾恶化的思想,理应对此事予以全责!
5.作为支书,你每次带多人群殴,每次现场,你不但不制止事件发生,而且都动电棍和刀了,这样给社会什么样的影响?理应追责!
6,你在毁坏我家农作物的同时,你放火用汽油烧我家的黄豆,(有现场照片)此等作法,简直是土匪中的黑社会,藐视法律,政府何在?
县委不是打着平安安化的旗号吗?连小孩都知道他是一个恶劣的村霸,张金明身为党和政府培养的村干部和人才,此等行为和作法叫群众如何接受,难道张金明的所作所为是当村支书的风格,岳溪村是政府管不到的地方吗?如果政府真能够约法三章,按党中央政策办事,我想张金明也不敢乱来,不然朗朗坤圪就真黑天无路了,怎能让我们相信政府是不是在依法治国呢?请上级领导严查追究张金明的不法行为。
申请人曾永良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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