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涟源出台了一些扶贫政策,对失去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进行〝大力〞帮扶,例如一个80岁的无劳动能力者,对她的帮扶措施是,政府以其名义投2千元到什么有盈利能力的养殖企业,然后每年分红240元,五年后再2千返给“被帮”者,请问这是假公济私呢?还是其它?这样的力度对那些无任何收入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的人来说又有多大个影响?希望政策制订时,因人而异,别搞虚伪的东西,现在的扶贫一派乱象,钱国家出了,但真正的落到了实处?可能更多的是一个利益链。
对80岁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的扶贫措施合理吗?事发地涟源,被帮扶者年过80,政府出资二千元,年分利二百四十元,五年后返还二千,请问这种老人一定能挺过这五年?如果活不了五年,那此款又如何处理?这样的帮扶非常荒唐,对需帮扶者有什么实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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