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号晚上9:30左右,我家孩子晚自习回家,骑单车由银谷学校行至戈登酒店附近,环卫工人将垃圾车随意放在绿化带与行人道间的小隔离带处,且将垃圾车长柄横在人行道间,天黑,垃圾车被灌木遮挡,而行人完全无法看到垃圾车长手柄,导致我家孩子单车被拦截重重摔倒在地,全身多处受伤!!
请问,环卫处规定垃圾车可以随处放吗?你们这样不是故意设置马路陷阱,是不是等同故意杀人?如果骑电动车经过,车主可能会丧命于此!
请环卫处管理培训好你们的员工,我保留申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