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娄底娄星区长青居委会居民,现在我生育了三个小孩,因为老婆以多囊卵巢,好不容易生了第一个和第二个小孩,后来因为其病因特点,第三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生下来了,现在第三个二岁了,虽然抚养的压力很大,但是还是在努力坚持。现在国家总体趋势是在放在生育,增加大家生育积极性,虽然罚款有依据,但是却违背了大众的意愿跟国家的整体形式,为什么一定要用一个落后的政策来治平民百姓呢?
9月10日国家已经取消计划生育司了,为什么一个地方政府还有一个计划生育局呢,难道地方大于国家,既然已经取消计划生育司,那么是谁授权地方哪个部门来罚款呢?
一个国家的民主不是靠罚百姓多少钱,而是要符合百姓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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