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事由:双牌县中小学音乐、体育、卫生器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永双财采计2018-025号)采购人双牌县教育局、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严重渎职失查行为。
二、事实依据:
1.还项目预算646873元,参加谈判的三家公司分别报价639850、641000、642600元,沧州鑫星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以低于预算价格7023元中标,三家公司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家公司注册地址河北沧州海兴县,不符合常理;有涉嫌围标行为。
2.参加谈判的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2017年1月11号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处罚原因为偷税,罚款金额262949.86元。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近三年内行政处罚超过三万元以上应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而双牌县教育局、湖南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竟完全不进行资格审查,邀请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公司参与谈判应被认定为失察渎职。项目中标应被认定为无效。
3.沧州鑫星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金星、海兴红旗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金义为兄弟关系,两公司存在明显关联企业关系,是禁止参与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涉嫌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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