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社区张贴的非机动车防盗登记宣传上得知,公安部门要对电动车进行备案登记,应该说,公安部门、综治部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有关收费和和强制保险让人怀疑乱收费。理由是,备案登记要收费130元,这是政府行为,请问收费是否经过了市物价发改部门的审批?一个非机动车登记的牌子成本价是多少?是否经过了收费听证?请公示物价部门的收费批复和依据,这些都没有进行公示公告,感觉是乘机乱收费。其次,非机动车保险应该属于财产险,是自愿的,但是登记时不问青红皂白,一律强制买保险,请问这是国家那条法律规定的?什么时候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一样要强制保险了?请市公安局提供法律依据。再次,这个保险赔付就是鸡肋,一年内的新车被盗赔1300元,两年的赔600元,失去了保险的意义。至少要赔原车购买价的60%-80%左右才合理。感觉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有利益输送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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