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永兴县樟树镇天堂村井一组村民曹林勇,我父母1997年外出务工,随后一家人常住福建,如今老家只有60几岁的奶奶一人在家。
去年8月底邻居家李广珠曹金莲夫妇要建房,通过他的村干部亲戚曹其国电话联系我爸协商置换我家房子旁的1.8米闲置空地,我爸同意换地,但认为电话沟通不清楚,让再等十几天中元节的时候回去当面协商。
电话联系的几天后,李广珠开始在我家闲置的1.8米空地上动工,并将我家房子的地基挖了,而当时村书记、村干部曹其国就在现场,他们解释说当时没注意就让李广珠把地基给挖了。
对此我心里是愤愤不平的,但即使这样过分,9月初我爸回到老家本着睦邻友好的想法仍然同意换地的事,在镇司法所协商换地,双方达成共识就差一纸协议,但李广珠提出要回去商议一下,第二天李广珠一家便改口称地都是他家的,变成我们家强占土地阻碍他家建房。
在律师的建议及帮助下,将李广珠挖我家地基的照片以及事情反映至樟树镇政府、城建规划办、金龟国土资源部三个部门,随后了无音讯,没有任何回复。
11月初,收到法院传票,我爸成了被告,成了强占李广珠家土地万恶之徒,“原告打基础时候,被告曹其军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讲原告建房宅基地与被告曹其军有争议。(这是起诉状的原话)”
11月16日开庭,开庭前律师表示最后的判决就是交由政府确权,庭上李广珠家拿不出建房的批复,虽有申请但却处于待审批的状态,开庭后法官明确表示这是土地纠纷,应由政府来确权。但法院却没有当庭宣判,也迟迟没有消息。
12月初的一个晚上八点多突然接到通知说第二天早上九点要去挖我家那1.8米闲置空地来确权。第二天早上我联系村组长,询问是哪个部门通知是谁通知为什么这么突然通知,村组长答不出来,我便问他是从谁那接到的通知,他说是村干部曹其国,然后曹其国说是村书记,村书记说是镇长朱志兵,镇长朱志兵却说是各个部门联合要求,包括法院。
随后这事不了了之,在这事之后的两三天里,李广珠曹金莲夫妇向法院提出了撤诉,这事我还真就相信是各个部门联合包括法院要求的。
2018年2月与我爸一起回老家与镇长朱志兵、时任司法所所长曹建国协商此事的处理情况,吃一堑长一智,手机开启了录音,目的是为了出了这个门这些话有个凭证,因为我爸在之前这事的处理上吃了太多亏,有太多的话与事实不被承认。谈话中,曹建国同志否认我家有参与这事协商的所有事实,并指控我爸不配合,即便到了司法所录口供也不签字(是我爸拍口供的照片给我看我让他不要签字的,该记的事情一个字没记,写一些无关痛痒的事应当可以拒绝签字),口供的照片我仍有留存。
曹建国承认当初李广珠起诉我爸是他的建议,一个司法所所长逼着我家拿出土地证来,拿不出土地证这地就是李广珠家的。首先村里没人拿得出土地证,其次李广珠家也拿不出,第三他家未批先建还将我家地基挖了,作为主持公正的司法所所长这样不负责任的建议,让人作何感想,这个不负责任的建议没有解决问题,只是单纯的升级了两家的矛盾。
在协商的过程中司法所邓主任出现,我爸认出了邓主任说就是他当时在司法所协调换地事宜的,随后我与邓主任确认了有换地的事,也明确就是我家那1.8米闲置空地。确认了有换地的事实后,镇长朱志兵简单粗暴的说了一句表明他的态度:我知道你确认有换地这事的目的,你以为有换地这事就能证明地是你家的了?(1.8米空地的事情闹了那么久,村里人尽皆知从没人站出来说地是他家的,所以地要么是我家的,要么是他家的,不可能是其他任何人家的;2015他家打地坪的时候与我家空了1.8米地出来,是我们村的老组长给他家打的地坪也是老组长量的1.8米;是他家的地为何要找我家换地?)
在当面协商的几天后,我写了封信给镇长朱志兵,再经过几次的沟通后我表示要举报李广珠家未批先建,后面朱镇长表示李广珠说地不跟我家争了让给我们了,我明确表示不接受,地是我家的凭什么要以你的名义让给我家。朱镇长质问我,地都让给你了你还想怎么样?
这事也一直没有下文,中间也有过几次沟通,三月底市长热线实名举报曹建国严重失职,以及12336平台反映未批先建事项。市长热线联系完当天晚上镇办公室张主任跟我联系,他却忘了找我是什么事,仍然跟我讲土地争议的事,难道我不是举报他失职的事情吗?12336平台反映事情后,有个姓李的领导联系,表示事情过了半年,这半年也没有再动工再拆除违建也没必要让事情就这么算了,我也表示理解。
4月26日周六早上,李广珠再次动工建房,第一时间联系了那个姓李的领导,李领导说今天周末难得休息,我也充分理解平时工作的艰辛,让周一上班了再来处理关心这个事,李领导满口答应让我放心表示周一一定给我一个解决方案。可周一下午联系他时表示上午在开会,下午会去现场了解情况并处理,等到周三再联系又推说周四要跟镇长那些领导商量事情的解决方案,周四联系李领导电话没接,中午联系了朱镇长问事情如何解决,朱镇长却表示什么都不知道,会让那个李领导跟我联系,推到最后终于联系上了,李领导态度恶劣质问我有什么证据证明地是我家的,挂了我电话,随后再打过去说信号不好断掉了,然后又挂了我电话,再打已经把我电话拉黑。再次向12336平台反映问题时,不到24小时便提示已办结,后来才知道12336平台是直接反映到金龟国土所那边。
6月底,按朱志兵镇长的要求再次回老家协商此事,6月底由金龟国土所所长李仲辉、新任司法所所长、以及不知道什么职位的曹建国通知主持协调,李仲辉所长拿出卫星图说地不是我家的,不理解为什么还要协调,何不将地直接确权给李广珠家?协调会上李广珠否认有过换地的事实,而我以当初与司法所邓主任的确认换地事实的录音要求邓主任出面来澄清时,三位主持人对此事只是沉默,在一直追问的情况下,一句你那录音只是口头说的没有法律效益,也不让邓主任出面澄清。才这些人面前我感受到了即使你有证据也只能无可奈何。
协调会结束时国土所所长李仲辉表示一个礼拜我家没有申请土地仲裁,那这地就是李广珠家的了。随后去了县里,找到了出具卫星图的勘测部(名字不知道对不对),负责人明确表示这卫星图说明不了什么,无法证明土地是谁家的。随后找到了负责土地确权的部门,负责人也明确表示这情况无法确权,联系镇长朱志兵后,他表示确权这事交给他来处理,他会让安排来确权的。
7月17日,李广珠家再次动工,电话联系国土所所长李仲辉表示事情是镇政府管,联系镇长朱志兵他表示会安排人阻止他家未批先建。
7月18日,李广珠家仍然动工,电话联系镇长朱志兵,他表示昨天安排人过去他家并未动工(意思是我没事找茬),没人现场施工就是没有动工?他家拉了一车水泥、一车石头,再过去看一下现场是不是跟昨天一样不就能确定是否动工了?
无论镇长朱志兵、国土所所长李仲辉都仍然口口声声称根据卫星图那些所有资料证据都指向地是李广珠家的,连回答问题都惊人相似。
我:那你的意思地就是李广珠家的?
李(朱):我没有这样说,只是证据都是这样指向地是他家的
我:那既然证据都这么充分证明地是他家的了,为什么不将地确权给他家?
李(朱):我们基层政府没有权利去确权?
我:既然证据充分了,那就让有关部门或上级申请将地确权给他,然后这事就解决了,出一个确权书什么都解决了,为什么让事情一直拖着?
李(朱):这个你们要自己去申请。
此事到现在已经整整一年多,在这中间有我爸的很多所谓“朋友”打电话来让我爸这事就算了。之所以会留有1.8米空地这事想来令人佩服,06年我家建房时便被设计了,建房过程中也吃了太多亏,以至于我爷爷2013年临终时还嘱咐我爸关于这1.8米空地不能让;我奶奶60几岁的人,在这个事情里被人用冷水从头淋到脚,还言语威胁;事情却没有解决,希望可以得到解决,以上所述均是事实,所述之事均有录音或材料作为证据,如有胡说八道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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