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最近杠精入戏无法自拔,成天杠天杠地杠自己。前段时间开车经过安邵高速公路某收费站,该站公告牌公示的收费依据是湘政办函[2016]97号文。也就是下图这个文件。
本人杠精一发作,在网上搜寻了这个文件,竟发现这文件只规定了收费时间暂定一年,一年后要等安邵高速公路全线通车,并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相关部门审定特许合同执行情况后再确定项目收费期限。文件规定如下图。
文件下发已快两年了,安邵公路也早在2016年10月28日全线通车。按照文件规定,收费单位湖南利联安邵高速开发有限公司早没有权利收取车辆通行费了。
作为车友很想问问:没有收费依据的收费站算不算收费站;没有收费依据的收费算不算乱收费、非法收费;湖南利联安邵高速开发有限公司这多收费费用退还是不退?为保障广大车友的利益,强烈请求政府主管部门依法介入查处湖南利联安邵高速开发有限公司非法收费行为,也请广大车主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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