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对网约车政策日趋严厉,结合当前网约车安全形式不容忽视,汨罗运政部门也加大了对汨罗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但汨罗运管部门执法方式方法实在让人大跌眼镜,对此本人略有微议:
1、在政策的驱使和当前形式下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查处无可非议;
2、汨罗运政部门对非法客运车辆不厌其凡的采取“钓鱼执法”这种下作而又非法,粗暴而又原始的执法行为实在让人失望。
6月份红网曾曝光过汨罗运政因为钓鱼执法引起群众聚集、交通阻塞的问题,当然,汨罗运政拒不承认自己钓鱼执法,而利用“群众举报”这种侮辱群众智商的借口用来搪塞大众,并且似乎从钓鱼执法这种获取“政绩”的行为方式中尝到甜头,一直乐此不疲。
当然,汨罗运政部门还是会否认自己钓鱼执法,而且自从6月份引发群众聚集事件后,汨罗运政学“聪明”了,专挑偏僻幽静处下手,司机们到“执法点”后进退不得,只能束手待毙,据说8月份更是引起一桩司机不服被钓而自吞车钥匙的事件(汨罗120抢救车接走),司机不愿将事情复杂化,选择忍气吞声,此事不了了之!
汨罗运政否认钓鱼执法,本人有几点质疑:
1、为何几乎每次查处到网约车地点都在狭窄偏僻处?
2、为何连小区里面、居民大院里面这种非道路位置都能行使执法权?
3、为何执法人员可以利用私家车执法(一台白色本田尾号85,一台白色长安尾号25)?不知道运管是否有利用私家车执法的权利?
4、听说上次长安车辆为堵网约车还发生擦车事故(香樟御景小区),私家车执法产生的费用和损失是由执法人员自费还是由我们这些纳税人承担?
汨罗正在如火如荼地申请文明城市,如果汨罗运政部门确实“钓鱼执法”试问一个执法部门都在用这种非法、下作、野蛮的、非文明的执法方式执法,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广大人民群众争当文明市民、争创文明城市呢?
在此告诫所有的执法部门,你们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如果不正确使用,必将遭受人民的严惩!并在此告诫汨罗运政部门,去开放的城市学一些科学文明的执法方式,不要总给群众留下“土匪”、“下三流”的不良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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