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株洲市、湖南省三级法院穷尽证据证实王跃进违约。其不讲政治规矩,一味庇护攸县法院时任副院长刘建昌、现任副院长徐红军等侵占判决表明地皮建私宅。其逆宪丧德认定“三张盖有公章收条是出纳员错写,篡改面通知。请你院迅速责成攸县法院查明王跃进与攸县百货公司当时货物移交情况,并作出公正的处理、充分体现执法为民的宗旨,以免形成新的上访老户。案件不符合事实。在庄严神圣的审判机关损害掉的司法公信,底层的王跃进不仅投入伍佰多万元资金打水漂,十八年有余维权不计其数被关进监狱。
特别是二0一六年十合同和超出诉求符合法律规定,抗辩其于二00三年九月八日出具给株洲市中院内部函表明“一、二审判决均认定王跃进拥有承包款债权是交清了买断商品的货款。但判决书并未显示双方的货物是否移交。据王跃进反复申明,攸县百货公司并未将买断商品移交给他。攸县百货公司现有资产正在进行拍卖,并己经给王跃进下发了书月二十三日下午2点50分钟王跃进在工作场地做生意,被突然其来攸县公安特警武装(配枪)押解火化场处置(预备)。
控告人:王跃进
身份证:43022319590406****
电话:132****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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