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四:芦淞区民政局一年三次乱作为不作为
2015年,芦淞区民政局为了对付国家信访局第二次查处和省市区有关单位的查处,使尽事种办法全年三次乱作为不作为,讹诈施政。
第一次,2015年夏,区民政局提供两份虚假文件作伪证:一份是《审核报告》。它有欺诈、违法侵权、残酷荒唐、二次诬告诬蔑上访人刘建邓、颠倒是非、欺骗省市信访局和省长、损我名誉等六大错误。第二份文件是《答复意见书》。它故意隐瞒《回复》侮辱上访人刘建邓的真实情况,又将《回复》残酷荒唐决定约200字嵌入其中,并欺诈将它刊登于国家信访局网户上,有《查询码》00455331384938356543为证。2015年夏,区民政局将《审核报告》和《答复意见书》又搬了出来作伪证,侵害上访人刘建邓利益和权益,实属又一次乱作为。
2015年8月6日,我们把2015年6月5日东庄村主任刘卫签字盖章和2015年6月11日白关镇副镇长签字盖章的刘建迪刘淑媛夫妇吃低保申请报告,特地交给了区民政局纪检组长王庆伟。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民政局2015年第二次不作为!
2015年10月29日,区民政局给刘建邓送来了《关于刘建邓同志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称:“国家信访局已将您的信访事项转交我局,经审查,我局受理您的信访事项,将在6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并出具答复意见书”。一直等到现在,也没收到“答复意见书”。这是对国家信访局的藐视;又是对上访人刘建邓的欺骗;政府一年之内三次乱作为不作为,讹诈施政,从严治党。特此举报,请上级查处!
刘建邓
2018年9月19日
电话:2821**** 182****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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