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乡镇干部邹振光,51岁,中共党员,湖南省新化县洋溪镇原大范溪村驻村干部,现合并为新范溪村。邹振光于2007年派驻我村以来,在计划生育工作方面有“汗马功劳”。
1.收取违计罚款、不开发票,将所收钱占为己有,原大范溪四组袁松柏生育二胎,收取四千元;二组刘仁辉第一胎说无证生育收取一千五百元,都未开票。
2.雁过拔毛,多收钱少开票,叫做老规矩。五百元不在开发票之内,自己私吞五百元,其中有邹光辉、邹求辉、邹育彬、邹晓峰、邹亦武、邹家秋、何小飞等。
以上举报属实,铁证如山,像邹振光这种党员干部,借口计划生育罚款之名,行大肆敛财之实,实属中纪委拍打的苍蝇。请纪检部门严肃查处,以平民愤。
举报人:邹家球
证明人:刘丰长曾友珍何为富邹家齐邹家益邹长松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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