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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一警察开车追尾撞五保老人不处理,两次关娄星康乐医院冤屈要解决
时间:2018-09-27 01:27:39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我叫沈建林,1946年出生,男,汉族,家在湘乡市龙洞镇康加村三村民组,本人是五保户,于2011年10月18日入住龙洞镇敬老院。本来想在敬老院安度晚年,但目睹敬老院管理模式存在不合理现状,对住院老人有危险,逐向湘乡市有关领导反映,并向湖南都市频道曝光,引来都市频道记者采访,引来上级对此事的严重批评,因此与领导关系紧张。2016年4月12日,我从敬老院请假回老家看望,在从老家骑摩托车返院时,途经本镇石头村地段时,我发现由龙洞派出所干警吴新宇驾驶的湘C1013号警车,他不鸣笛,在5米多宽的乡村水泥公路上向我追尾,把我连车带人撞倒。我向镇领导反映,要求对吴新宇给予处理,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肇事人对我赔礼道歉。我的诉求本来合理合法,事后龙洞派出所把我的摩托车修理了一下退给了我。肇事者既未对我进行起码的人道主义道歉,精神赔偿也未从得到。我对此等欺压五保老人之事得不到正确处置的事不依不挠,在我们的法制社会里,警察职责是爱民护民,我得到的恰恰相反,党委、政府偏袒吴新宇,容忍他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支持我的上访。

  2017年9月17日下午5时,镇党委书记刘军指使龙洞派出所将我拘禁,送往娄底星康乐医院关押44天,把我当疯子治疗,同年10月30日将我释放回敬老院,这是第一次。今年1月9日又再次将我再次拘禁送往娄底星康乐医院关押81天,于4月1日强迫我写不再上诉保证书,才将我送上湘K05038面包车释放回家。对吴新宇未作任何处置。我是一个70多岁的五保老人,我在公路上骑摩托车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我为了维护基本人身权利所作努力怎么如此之艰难,谁给公安干警吴新宇这样害人、伤人肆意妄为行为特权呢?我再次向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政法委提出申诉,要求上级有关部门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公安干警吴新宇事件,责令他向我道歉,并向上级提出对我两次关进娄底星康乐医院当疯子治疗的125天给予精神赔偿损失费,以求得事情的圆满解决,以维护我的人身权利,维护社会治安顺利,维护人民公安爱民护民形象,不再用一关再关方式对待我的诉求,使我这个70多岁的五保老人不致处于受迫害处于无助状态的不合理现象不再存在下去,还事情一个公道处置是为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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