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曾春华,男,汉族,现年39岁,身份证号是:4325241979010*****,家住新化县曹家镇展望村第三村民小组。现有人口5人,劳动力1人,务农,住房面积50㎡,结构为土坯房,由于建房年久,连续多年遭风雨自然灾害,自2006年起,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经常出现漏雨和掉瓦现象。房前房后遭受泥石流灾害,至使房屋严重变形,目前,房屋已摇摇欲坠,险象环生,已成高危房,危及全家人的安全,根本无法入住,现已居无定所,本人承包土地2亩,责任田3分,全属45°以上的坡耕地,由于坡高路陡,交通极其不方便,造成行路等诸多难以克服的民生困。近十多年来,我全家居无定所,以流浪式的生计为生,如今我一个5岁和一个3岁小孩已到入学年龄,没有定居,入学也困难,我大儿子正上高中,由于生活困难,即将被迫停学,不能继续走入大学校门深造。自2016年至今我多次向村镇领导申请异地扶贫搬迁,2017年我已被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但是当地政府说不能解决房屋问题,不能享受异地扶贫搬迁国家政策,可在县城有房有车的能享受国家扶贫搬迁的政策,这明显是搞扶贫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严不实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为此,请求上级政府领导解决我全家五口的安居为感!
此至
2018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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