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株洲市中级法院一青年女教师因丧失抚养权跳楼未遂,院方承诺今日上班相关负责人处理此事。今日八点半时许,这名母亲一早便急匆匆的赶往株洲市中级法院寻求调解,该案的审判长刘庭长以及承办法官李小红在一楼信访办公室展开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院方对于被告人男方作假证以及假造公文,隐匿财产等事闭口不提,一味强调男方比女方更适合带小孩,并不承认一审二审失职失查、再审中一味包疪纵容偏袒之过错,当女方提到是依据哪点判决男方更适合时,对方却说不出任何法理依据,提到男方做假证之事,刘庭长和李小红一致回应并未采信与本案无关,如此推缷一再躲闪致使女方情绪激动,刘庭长也言辞激烈,双方引发了激烈的争执。女方认为法律是注重行为而不是结果,且不说对方平日吃喝剽赌,作风败坏,而今证据确凿,行为已够成违法,如此品德败坏之人如何能获得抚养权以身作则抚养孩子?法院又如何能依假证办事?一句没有采信与本案无关就可以忽视对方的违法行为?至对方提供的假证明视而不见?让身为大学老师的母亲失去抚养权?
气氛僵持不下,双方经过五分钟冷静后,刘庭长态度缓和很多,提出可以让男方带小孩来法院进行调解,并且考虑孩子的真实意愿,虽然已生成判决但一切以协议为准,原判决作废。这样女方才平静下来,终于迎来争取孩子的一线生机。女方称,即使孩子被强行带回攸县两年,但一直说要回到妈妈身边,渴望母亲的陪伴。
但经电话联系,男方拒不带小孩来法院调解,声称怕孩子受影响。法官李小红称:正在给男方做工作。男方能否配合调解?男方为什么不带小孩来?是怕孩子受影响还是怕孩子见到妈妈就不肯跟他回去?双方又能否达成一致?这位母亲能否如愿?株洲市中级法院能否妥善处理此事目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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