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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隆回县政府敦促执法部门审理黄湾村村民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
时间:2018-10-23 02:57:52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我黄湾村二组村民和狮子石电站为土地补偿问题而发生纠纷,村民多次向镇政府反映,因种种原因均未能协调好,2017年1月,村民再次邀请电站方协商遭到拒绝,因土地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二组村民采取了过激行为。公安局于2017年5月5日将狮子石电站“被破坏生产经营”调查。村民阳锡余、胡信健、阳锡徐、欧阳松树四人于2017年11月29日,12月20日,2018年4月份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分别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村民(阳习余除外)仍然羁押在看守所(己被羁押十一个月)。

  阳锡余等四人在羁押期间,由于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屡次把案件移交检察院,都被退回补证,如此往返长达数月之久。在此期间,电站方制造了一些假证(假协议,假上作假的协议(见附页),电站方亲属的口供)。二组村民多次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政府部门也组织力求调解,但事件都未能圆满的解决,当事人家属数次提出取保候审,公安机关都是要以电站方出具谅解书为条件。(这本来就是一桩电站方和村民之间为了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民间纠纷,除非达到电站方的目的,否则其断不会出具谅解书)

  目前阳锡余因年老体弱,在羁押期间由于身心受到严重摧残,身患重病,送湘雅医院诊断己不答应治疗,生命垂危,恐将不久于人世。

  这么一个简单的民间纠纷硬要捆绑成一桩刑事案件,本来非常简单的案情确一定要“案情复杂”将羁押时间拉长达十一个月之久,造成当事人遭受人为的身心折磨,甚至死亡;造成家庭生产、生活严重损失,此事令所有耳闻之人觉得匪夷所思,对政府颇有微辞,给基层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也给社会安定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恳请县人民政府以人民父母的心怀,敦促执法部门尽快对我村二组村民“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案秉着实事求是的办案原则,公平公正的审理,还老百姓一线青天!

  此致!

  黄湾村委会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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