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别忽悠并伤害我们这些群体,我们才是真要帮扶的对象
——请求上级给予我们解决有关拆迁问题的报告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湖南冷水江市沙塘湾办事处大建社区(原娄底市大建煤矿)的居民。2016年10月,冷水江市沙塘湾办事处为了建第二期精准扶贫易地搬迁房,在我们居住的地方(己关闭的大建煤矿南平洞)征收了我们己办理了房产证的原国有工矿住房,共拆迁了三栋17户。
当时沙塘湾办事处负责精准扶贫的肖书记与冷水江扶贫办的李主任及市有关领导都亲自到现场,以影响整体容貌游说,要求我们拆迁,并答应给我们另外新建住房。我们是普通的老百姓,没有顾及其他方面的因素,在没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就答应把房子拆了。没想到我们竟被政府人员给忽悠了。
第一,他们违反了国家拆迁的有关规定。按拆国家迁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拆迁应该有:一、房屋价值补偿费;二、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三、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费。而今,他们违反约定,仅正房按800元一平方计算,杂房按300元一平方计算,而且只安实用面积补偿,其他一分钱都没给,这严重违反了拆迁补偿标准。
第二,他们有损政府公信力。当时拆迁时,答应按扶贫房标准给我们易地新建住房,原有面积不要我们出钱,新增面积尽量少于1000元/平方米。后来其他在外有房的人都领走了钱,而我们有6户确实没地方住的人眼巴巴等了二年,却没有给我们把房子建好。我们多次向沙塘湾办事处反映,结果是要我们按1000元一平米的标准交钱才能建,而且是不装水电及通讯设施到位的毛坯房。我们原来居住的地方,都把自来水、电、网线安进了家,并安规定交缴了初装费用,有的网线当时还没到期。这笔损失该不该由政府买单?我们没能力到其他地方去购买房子,但至少我们还有个安居的地方,而今却流离失所。难道政府工作人员是这样言而无信的吗?
为此,我们要求上级政府为我们做主:
1、严格按拆迁补偿标准给予我们补偿。
2、迅速采取措施,在原来承诺的框架内给我们把房子建好。
我们也是弱势群众,希望政府给予解决。眼快过年了,我们还在颠迫流漓,如果得不到解决,我们将搬进原来居住已建好的精准扶贫房中居住并保持继续上访的权力或直书党中央直到解决为止。
报告人:孙国玮陈球山
苏招娣苏先逵
陈时华蔡景康
2018年10月15日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