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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渡头塘镇医院虚报住院,请求为76岁扶贫户老人作主
时间:2018-10-26 02:17:49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渡头塘镇医院虚报住院,请求为76岁扶贫老人作主

  原告:渡头塘镇新坪村老屋组,老年病人姓名:旷竹香,女,现年76岁。

  法人代表:聂炳春,男,现年78岁,与原告夫妻关系。

  被告:渡头塘医院。

  事情经过,渡头塘医院,于今年3月5日虚报旷竹香住院至今,造成患者老人不能入院住院治疗,延误病情,自费医疗,奔波劳累,痛苦难言。

  6月4日,患者老人往桥头河医院入院打算住院,被告知老人没出院,不能办理住院。问桥头河医院在哪家医院住院没办理出院,不讲真像不告知老人,直到去纪委报案,才讲在渡头塘医院住院没办理出院。本人就很奇怪,没去渡头塘医院住院呀。怎么会有住院记录,还没办出院手续?6月11日往渡头塘医院查证,刘医生去住院部查,是3月10号左右住的院,本人当即向纪委,信访报案,。6月12日本人再次向渡头塘医院彭院长了解情况,彭院长回复是电脑升级失误,并认错,请求原谅,我请刘书记,市卫生局李金生来协商解决,没有结果。6月18日晚,渡头塘医院彭院长派员上门送酒,并包400元红包认错原谅,本人当即退礼,但拒接走了。第二天本人向渡头塘政府汇报了此情况,只求真相。

  6月份7月份间因本人身体不好,又被虚报住院,不能再次入院治疗,本人只能多次去娄底私人医院医治,花钱不说,路途太远,痛苦难言。直至10月8日,本人病情恶化,不得已只能再次舍近去渡头塘医院,请求彭院长安置治疗,医院3天仅检查吸氧,一次理疗,不服药,不管一个76岁的老人死活,没有医德。10月11日,镇邱艳红主席,来电通知我和村干部一起去渡头塘医院调解,无任何效果结论。

  上述渡头塘医院弄虚作假,虚报老年人住院,损害老年病人身心健康,事情事发后采取送礼认错等手段想了结,国法不容,为此特向上级领导报告,恳请问责并赔偿,医疗病情延误费,劳务费,名誉精神损失费,确保扶贫老年病人的合法权益,不要再继续损害扶贫老人。盼上级领导公证断案,还老年人一个清白。

  此致

  敬礼具报人:患者旷竹香

  法人代表:聂炳春电话 150****4297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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