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领导:
我叫刘青炎,现年64岁,身份证号4306021955031*****,电话132****8279,是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滨湖村东风组人。
就我本人的三个案子,可以看出楼区法院的涉黑办成铁案的手段,比黑社会的敲诈勒索、暴力高利贷、暴力伤人远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送传票不知。
二、开庭不知(只以敲诈勒索条据)。
三、判决不知(由其它人代签收,“都是些什么人”)。
四、认定敲诈勒索条据,不管条据过程。
五、由社会糙子带刀传唤到法院签字。
六、开脱刑事责任,保护刑事犯罪。
七、指使社会流氓非法拘禁受害人(从法院直接带人走)。
八、变相索要办案经费。
九、变相瓜分、冻结受害人财产。
十、拿着贪官的批条,四处招摇撞骗,吓得港区、拆迁办、梅西乡滨湖村部分“领导”象狗一样的奉承(“一些什么样的人”),给黑社会的糙子的违法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十一、借口执法、冻结受害人实际债务的无数倍的全部财产,迫使受害人无法正常生产、生活和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十二、骗取受害人协调,冻结受害人财产,让受害人拿不到钱,同时又将案子进入执行期,以便加本加息,法院谋取暴利。
十三、给院长致信后不予解决,反而变本加利。
上述13条本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并随后将每条事实作出详细说明强烈反响,并将逐级上访,至解决为止。
望领导予以重视,并盼回音。
此致
敬礼
刘青炎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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