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樟树镇天堂村李广珠与曹其军两家因地“纠纷”在镇政府高效有力的调解下上升至暴力事件,事情的起因是去年8月底李广珠通过作为村干部的亲戚与我家联系,协商置换我家的1.8米空地,我家答应换地但要求等半个月左右回老家当面协商。几天后李广珠施工建房将我家的房屋地基挖了,之后双方也仍然在镇司法所邓主任的协调下进行过磋商,但并未成功。
协商未果后李广珠反说地是他家的,并且施工建房,至此两家开始了1.8米地的纠纷。镇政府至今共计进行了5次协调,我家均有配合协商,五次往返的路费近一万元,还不计其他间接损失的费用。即使如此,时任司法所所长曹建国还斥责我家态度恶劣从不配合处理事情。
五次协商每次协商的大致内容是:你家有什么证据证明地是你家的?你没有证据怎么说地是你家的?拿不出证据那就证明不了地是你家的。
李广珠家也不曾拿出任何证据来证明地是他家的,李广珠只有嘴上说反正地就是我家的。我家虽拿不出实实在在的证据,但也是有两点间接证据的:
1、2015年李广珠家打地坪的时候与我家空出1.8米地,是村里的老组长打的地坪,量的1.8米,可以证明。
2、李广珠找我家换地是司法所邓主任主持协调的,有录音为证。
且司法所邓主任是在镇长朱志兵、时任司法所所长曹建国面前确认有此事的,确认有换地这事朱志兵不去细查此事,反倒是质问我:你以为你确认有换地这个事就能证明地是你家的了?
第五次组织协商时,金龟国土所所长李仲辉从县国土局拿来两张卫星图,说图纸完全证明了地是李广珠家的,可当去县国土局勘测部确认卫星图纸事情的时候,勘测部的负责人给出的答复是图纸证明不了地是谁家的。
至今金龟国土所所长、镇长朱志兵、时任司法所所长曹建国仍然声称图纸证明地是李广珠家的。
李广珠家一而再再而三的违法建房,金龟国土所管了两次之后推给镇政府、镇政府也依然有意无意的纵容李广珠家违法建房,进而李广珠家肆无忌惮的违法建房,一次建一点一次建一点。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违法占用土地应当限期拆除并将土地恢复成原貌,还可以并处罚款。
就在本月,继续施工建房,我六十几岁的奶奶前去阻挡,李广珠家用棍子抽打我奶奶,即使村干部已经到达现场后,仍然继续抽打我奶奶,导致入院治疗,可恶至极,当然此事也以报警立案处理,只是还未有说法。再次之前李广珠也曾用水管将我奶奶从头至脚全身淋湿,只是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
就在昨晚(2018年10月28日)村干部送了调解通知书过来,调解时间为10月31日上午九点半,朱志兵叫嚣道三天时间全国各地都可以赶来了,还真是提前了72个小时三天呢。樟树镇政府已经不是一次两次这样做了,此前还有今天晚上通知明天处理的事呢。
而每次的协调无非就是要我家拿出土地证明,我也很明确了我家拿不出证明,要认为地是李广珠家的尽管把地判给他家就好了,镇政府(朱志兵)既表示卫星图很明确证明了1.8米地是李广珠家的又讲自己没说地是李广珠家的,也否认自己有把地判给谁的权利。
樟树镇镇政府对于他家违法建房的事口口声声说再建就给拆掉,可结果呢。对于李广珠挖我家地基的事却只字不提,对司法所邓主任确认有换地的事一句那只是你们口头说的没有证据,所以镇政府才敢这么无肆忌惮的到处乱说吗,就因为在此之前镇政府有过太多的话太多的事不承认,而我们却拿不出证据,在之后有开始所有通话及谈话录音之后,却说你们那只是口头说的,没有法律效益?法律效益是这样定义的吗?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