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芷江县公坪镇孙家部村十组村民唐召忠,妻子尹早秀63岁,2018年4月29日早晨被本组村民唐建(男24岁)唐成红(男49岁)两父子活活打死在自己家责任田一案至今未能给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杀人犯唐建至今逍遥法外。
2018年4月29日7时许尹早秀因与同村村民曹小英发生口角后。唐建左手持铁铲冲向我田里就朝尹早秀头部猛砍2铲,我妻子当时鲜血直喷倒在血泊中不醒人事。同时唐成红从40米远处冲过来,担心我妻子没死彻底,又朝头部又猛补一锄。我妻子瞬间死亡。看到妻子被打死,我捡起干活用的铁铲想去抵抗,可是唐成红锄头已经朝我头上打下来,我用铲子挡了过去,还是被打眩晕趴在地上,几秒钟后听唐成红大声说:“打!打死了去坐牢!等了很长时间了想打你们”。听到这样的话,我不敢起身装死逃过一死。
7点30分我报警,唐成红与唐建父子打死人了。半小时后公坪派出所来了2人,我指着现场的行凶凶器告诉警察这就是打死人的凶器,可是警察同志没有对行凶工具和杀人犯进行控制,一会儿2人就驾车全部离开。40分后公安局来人,此时2杀人犯早就离开镇不知去向。
4月30日我去取接报案回执,发现由唐成红一人顶了所有的罪,这是为什么?
村书记、派出所卢所长、公坪镇政府庇护杀人犯一直帮杀人犯说话,镇副所长陈浩还把我们家属叫到派出所进行威胁。杀人犯心狠手辣、手段极致残暴、专打头部、每一击都是头部要害,至人于死地。明明是故意杀人致人死亡,为什么公安局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120到现场后看了瞳孔早已扩大没有救,也无法抢救。为什么公安局睁眼说瞎话,说是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头上被唐建用铁铲打的2个T字形伤口,因公安局私自放走杀人犯唐建后又不敢承担责任,至今给不出合法合理的解释。
公坪派出所所长卢泊廷在我失妻之痛、悲痛万分、极度伤心、神志不清时于4月29日晚强行在医院对我进行做笔录,且整个过程卢泊廷情绪非常激动手舞足蹈,全程都在屁护杀人犯唐建。在不停地说一些与杀人案件不相干的事情,(如:“同村人办喜事你为什么不全部去随礼”,“你在村子里跟某某吵过驾”“你力气大,我都掰不过你”、“唐建年轻但个子小怎么打得过你”等)故意干扰我的思绪。
1、报案后,救护车从20公里外赶到现场,公坪派出所才4公里还没有赶到。
2、公安局说自己及有赶到现场并保护了现场及凶器,请提供你的证据。如及时赶到了并保护了凶器,那为什么唐建的凶器被调包?2个凶手为什么还跑离了作案现场后半天才找到。
3、公坪派出所长卢泊廷对我的做笔录全程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公坪派出所副所长将死都家属叫到派出所进行威协是否合法?
4、唐建的杀人凶器被调换公坪派出所与芷江公安局是否有意?
5、公坪派出所长卢泊廷不经调查私自立案由唐成红(帮凶)一个人顶罪。为什么?
6、芷江派出所失职,渎职、不作为,层层屁护,支手摭天,不查事实真像直接结案,仍以公坪派出所长卢泊廷的意愿免除杀人犯唐建的罪行,并释放杀人首凶唐建?请芷江公安局提供杀人首凶唐建的无罪证据。
7、芷江公安局视国家法律为粪土,芷江公安局口口声声说已经陪了钱,请问杀人是否只要陪了钱就可以无罪释放。2个人同时故意用凶器杀人至死,帮凶一人愿意顶罪,首凶就可以无罪释放吗?
8、怀化市检查院想息事宁人,人命关天的大事直接推给芷江检查院私自处理。
9、芷江检查院说只要有人顶罪就算了,你们不要再上告了。芷江检查院做为公安局的上级不但不查清事实真像还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为了推脱责任将错就错,直接结案。
请省领导政府部门派人介人调查并主持公道。一定要将不法份子绳之以法!抓捕凶手唐建(逃犯)归案。还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
10.既然官官相护芷江公安局严重失职包庇你们的回复说堵车根本没有的事情。还要当时杀人凶手还在家里
11.公坪派出所所长严重包庇渎职受贿希望上级领导严查给以卢泊廷双开
申诉人:唐召忠
2018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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