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由于宁远县交通局棚改办对原宁远县汽车队地块实行强收程序,我职工代表将职工思想意见向上级领导反应:
1车队的地皮及建筑物是单位自筹资金向县桐山宝塔脚村购买,是我们车队集体生产资料(附件),交通局没有权利私自征收和强收;2、车队目前还有29名职工没有签字同意单位改制。说明车队没有改制完成,生产运输还在进行之中,职工对改制中出现的问题,在进行信访申诉中(附件),这样匆匆处理车队地皮不合理不合法。3、车队作为法人企业单位(附件)棚改办没有跟职工面对面谈补偿安置问题,还有原因是县政府及交通局对职工的社保缴交及住房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保障问题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工诉求,而是一味强调是具政府有文件但文件没有公布于众。4、交通局作为汽车队业务主管单位,改制问题是与汽车队原领导张某串通,私自盖汽车队公章,就以为改制完成,这是违法的,交通局作为主管单位使用行政命令代处理车队土地违背了国家中央棚改精神!
尊敬的上级领导,我们支持棚改,也希望棚改,但更希望棚改能依法依规棚改,让困难国企职工享受到棚改的温暖,享受到棚改对困难职工带来的改革红利。让棚改办与车队面对面谈此地块征收方法!因此宁远县汽车队69名职工强烈要求宁远县政府及交通局要与中央、省有关棚改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呼吁上级部门关注我们车队全体国企困难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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