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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万福新村十四组组长贪污公款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实名举报
时间:2018-11-06 01:25:38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全组村民的申诉:

  枫树维回多万福新村14组(原大家滩村5组)省道S226线9公里处约5亩地块的权属,引起本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组民与现任组长李少波发生地权归属之争,我们全体组民举证是实有真相。

  一、此地原属村級集体所有

  此地原是大家滩村小学的操坪,学农基地和被公路扩建后一些零星散地。(李少波也有一小块田,大约零点几亩,村里因公路扩建,国家征收已消除去册,处理完成),后来村委会将此地挖成一块堰塘,交给大家滩村小学管理,在此有四人先后承包(六组村民孙仲秋,二组村民龚云清,本组村民李国军、李明成)等人养鱼。后因学校撤销,此地由原村支书龚水超在全村村干部会议上向本组村民宣布,学校的堰塘归五组(这是原本村一些老组长、老干部、本组村民都知道的,上级可来人访问调查)。后来这地就直接归我们五组。1996年开始李少波在此地强行养鱼,但我们认为这是我们本组的一块塘地,因为他是本组组长一手遮天,没有人敢干涉并要他上交承包费。

  二、私下填写承包合同后,套取国家资金补贴

  李少波利用自己是本组组长的职务之便,在2009年的某月某日乘上级调整工地承包合同有利之机,将当时的村支部书记龚水超(已死亡),会计陈清民(已死亡),李少波为什么以前一直不说出此地为他本人承包地,而在其两位知情人死亡后写出此证,就说明此人非常阴险,他认为死无对证,那就是他说了算,以他的证据的证明人全都死亡了,现在知情的人他都不提。(龚建国原村主任,苏桂香原村妇女主任,龚林新现三组组长,熊英现任村会计等)在家中喝酒,避着全组村民,要求村支书龚永超、会计陈清民将此地写在他个人的承包合同书上,其目的是想套取国家资金补贴和强占本块土地。我们村民至今不知道,李少波拿没拿到补贴,现在仍是个迷。

  李少波避着全组村民,利用自己的手中权利,将这块5亩多地块写在自己的承包合同书上,我们全组村民无一人知晓,直到这次黔张常铁路废土填压本组这块地方,村民要求黔张常铁路方给本组填压补偿资金引起矛盾,才恍然大悟,此地为李少波一人所有。这样引起了全组村民的公愤,本组村民请求土级领导深入调查,明察秋毫,还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结果。

  在此我们全组村民严正提出:

  1、李少波一人避着全组村民偷填的这张土地承包合同书有效吗?

  2、李少波侵占全组百余人的这块土地合法吗?

  3、全组村民要回这块土地的归属权没有道理吗?

  (附注:李少波避着全组村民填写的这张承包合同书的真相。由原村会计陈清明(己死亡),现任村支李家望和村支书龚水超的大儿子龚长军说过,可以调查)

  此次土地权属,本组村民和李少波发生争执后,乡纪委黄明书记和乡经管站站长罗慧,以及村委会全体干部曾多次组织调解,黄明书记并表态要求李少波放弃其争议权,将补偿资金的50%,9000元还给本组村民。支书李家望也表态,对告李少波不要和村民争议归属权,总的一名话,乡、村两级调解就是,这块地方属本组全体村民所有,不能归李少波一人占用,但李少波无视乡、村两级领导意见,死死与本组村民对抗,我组村民坚决要回土地的归属权。

  三、几个要说明的问题

  1、在2011年6月,我们大家滩村和***山村合并为现万福新村时,当时支书李家望为民修路,招来了乡干部张华新支持,张华新同志家距省道较远,想将家搬到外面来住,要在我组现争议的地方建房,出资3万元。当时任组长的李少波没有表态,说这块地方要和我们全组人商量,另外我们组里有几户要修屋也没地方安排。这事李少波和我们本组各组员通过气,商议结果不成。(现任的支书李家望清楚,我们本组有很多村民都知道此事,方可调查)。李少波那时为什么不说此地是自己的承包地,而认为此地为本组的地方,现在说是自己的,拿出的证据都不真实,其目的是死无对证,我说了算。请上级领导明查。

  2、这块为李少波的承包合同地,为什么李少波让我们组的其他村民(李明章、李明成、李明安、李明齐、李松伯等)在周围的池边种树、种菜、种豆、种瓜,明眼人就知道,自己的承包地上让别人栽种行吗?李少波不加阻止可想而知,因此,地不是他一人的,否则就要引发冲突和矛盾。

  3、李少波一家7口人,本就是自已的承包地,说是人口增加?还少了他的地方。而我们组内现有家庭增加十几个人也只有原来的承包地,而李少波凭着手中权利,就强占本组这块5亩之地为自己所有,这是他强势霸道,欺压百姓的一贯表现,如前些年他在本组河道内采砂,就不给租地费,不付员工工资,引发抱怨,组民自发组织将他的运砂的出道口挖断,阻止车辆通行,后经乡派出所出面调解才完事。

  李少波是一个阳奉阴违,当面说人话,背后说鬼话,嘴里喊哥哥,手里摸家伙,东边讨好,西边使坏。与他共过事的人都要被他暗算,我们全组村民都知道李少波的为人都非常清楚,他的一切,望上级领导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清楚,还本组村民一个公道和满意的结果。

  关于李少波污公款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实名举报材料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桃源县枫树乡万福新村十四组组民,就我组组长李少波近年来违纪违规、贪污公款事实举报如下:

  一、自2009年以来李少波以组长的特权,在自己土地承包证书上改增土地面积2.5亩。

  二、自1998年至今李少波强古集体鱼塘面积4.98亩(其中原大家滩小学操坪及试验田3.48亩,原本组面积1.5亩),且从未向本组交承包款,时间长19年之久,该行为给本组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累计金额9500元整,情况着实恶劣。

  三、2015年铁路项目部给我组的堰塘补偿金1.8万元(因修建我们这一段铁路上的渣土填在本组的水塘里),而此笔项目补偿款已被李少波占为己有。

  四、2017年李少波在没有取得任何一级国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做主批准我组组民李国军在常桃公路沿线旁建私房,且超出規定建筑面积二倍多,并且李少波向李国军素要了8万元士地补款,装进了私人腰包。

  五、尤其令人发指的是,事后本组组民李秋林向李少波咨询上述之事,李少波态度恶劣骂人并将其打倒在地,亏被在场村干部及时拉开,才避免的悲剧的发

  生。李少波作为一个村组组长贪污受贿弄虚作假获取利益,实在不配在其位,我组组民集体声讨李少波,且强烈要求免李少波组长职务。

  六、此举报信句句属实,望领导调查核实,还万福新村十四组村民一个公道,谢谢!

  桃源县枫树乡万福新村

  十四组全组组民呈

  2017年10月18日

  全体组民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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