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幸福里小区位于常宁市泉峰办事处劳动南路泉峰居委会泉峰组(原皮鞋厂),占地面积20余亩,共7栋房子190户业主,居住800多人。当时购房的业主都是按照开发商的要求,交纳了购房款、契税、房屋维修基金、印花税、卫生费和办理房产证、水、电(三证)等费用,开发商在我们所有费用交清后,给我们业主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现在,国家出台了办理不动产证的政策,可以在有房产证的情况下,随时更换为不动产证,但是,我们小区的业主多次找常宁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证办理中心去办证,都因各种理由不予办理,说我们小区开发商超建了,还说税费没有交清,既是有问题,当初开发商,建设局,城管局,房产局等怎么就给我们办了房产证了呢,既然我们有房产证现在我们要换不动产证怎么就这么为难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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