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蛇山村先锋湾组村民,2001年,我父亲罗端林以家庭7口人为基础(家庭成员包括我本人、父母、哥嫂侄子侄女),在蛇山村先锋湾组承包了6.65亩水田。2003年,哥嫂一家四口将户口迁入湖南省宁乡市,2009年和2015年,先锋湾组以户口迁出为由,收回哥嫂一家四口的承包田。
我家认为先锋湾组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土地承包法,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17年上半年先锋湾组召开全体组员会议,会上蛇山村村支部书记罗学高和部分组员明确表态:按照本组的组规民约规定,家庭成员户口迁出后必须收回其在组上的承包田,你们不服可以通过法律维权,如果按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收,组上还是会将承包田退回给你们。
组员会后,我们向赫山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8年4月17日立案受理,并于2018年6月20日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先锋湾组应返还我哥罗阳一家四口的承包田。2018年10月19日,赫山区法院执行局到蛇山村村委进行调解,调解无果,蛇山村村委认为收回罗阳一家四口的承包田是先锋湾组的决定,与蛇山村村委无关,泥江口镇政府表示,先锋湾组承包田确权的数据已按现状(我和父母3口人的承包田)上报,数据已无法更改。目前,关于承包田确权的合同等文件,我们都还没签字确认,但是确权的数据已成事实,土地承包权证正处于办理之中。我家认为先锋湾村民组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利,蛇山村村委和泥江口政府不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办事,凌驾于法律之上,藐视法律、推卸责任,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
望上级领导能够调查此事,以法律为准绳,还我们一个公道,万分感谢!
罗志强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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