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龙山县靛房镇精准扶贫只扶富不扶残的举报书
公正的各级扶贫办领导:请监督基层扶贫弄虚作假!
举报人:冉光志,男,1975年8月28日出生,土家族,系贫困农民,现住龙山县靛房镇冉家寨村五组02号,身份证号码:4331301975082*****,电话:188****9410。
被举报人:龙山县靛房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田海平,男,任该镇镇长,住该镇。
举报请求:请高层扶贫办领导按照党中央攻坚精准扶贫项目的相关政策规定将举报人母子纳入精准扶贫的对象,落实解决建房扶贫款到位,并恢复低保照顾对象为盼!
事实与理由:举报人命苦,在社会上没有占人,出生在偏僻贫穷的山村,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因妻子患白血病花钱5万多元医治无效而死亡。因负债累累未再续弦,现家有79岁拄双拐的残疾老母亲靠我赡养,前几年被政府纳入了低保,现在又被政府和扶贫干部取消了我家的低保照顾。龙山县扶贫办人员都是搞的弄虚作假,扶富不扶贫的瞒上欺下的不求真务实的扶贫工作。对有房有车富裕的户都纳入了精准扶贫至今未取消,单独取消我家贫困残疾人的低保和精准扶贫,扶贫工作队做事太不公平了。我家危房于2012年就倒修起了毛坯房因贫困一直无钱装修,本来人平一万元的扶贫建房款应该给我家发下来,6年来一直被政府卡着不拨建房扶贫款。政府扶贫干部用依权压法手段就只压制举报人一家,因家庭贫困于2015年8月4日写了求救申请报告,村民委员会核实后签字盖了章,我母亲王珍英于2017年10月25日再次求救申请报告要求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和纳入低保照顾。但县扶贫办和镇里把举报人弱势者估死了,偏不纳入精准扶贫对象和取消了低保。举报人找县扶贫办领导,叫我往省里举报他们。官逼民反,不得不访。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对扶贫办和镇政府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依法向高层扶贫办领导们倾诉我家的苦情。内容真实可靠,无半句虚言,愿承担举报不实的相关法律责任。望爱民如子的清官领导们审核举报人的举报内容,望审核后及时登录为盼!
此致
礼!
举报人:冉光志叩呈
2018年11月12日
相关证据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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