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你好,跪求上级领导还肖和建一个公道,肖和建1959年11月25生,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花古村花古街道办事处花古组人,现年59,担任花古村花古组的组长,因与肖和友(现年54,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办蔬菜村党部书记,加油站法定人)等股东发生冲突,遭肖和友等股东蓄意报复,雇佣社会混混,刺伤肖和建之子肖湘(现年34岁,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花古村花古街道办事处花古组人)致其刀伤五处,伤脾、伤胃、肺部切除部分,经鉴定重伤二级,事发当日(2017年11月25日)报警处理,唆使者抓获,但是当晚加油站股东花钱将其保释出来,行凶者并未抓获,行凶者薛友良,外号阿良,前科累累,2017年6月行凶者因聚众斗殴被公安局处监视居住,2017年11月1日其因聚众斗殴被洞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2017年12月25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了公开审理才把其抓获,并非因加油站刺伤案件将其抓获。
肖和建对于当地派出所平溪派出所包庇犯罪的不作为行为多次向洞口县公安局领导、洞口县政法委反映,县公安局根本就不理睬,更甚者有领导说,不处理让肖和建去上访。肖和建多次上访县里市里省里,都没有得到应有的答复。
因事情发生在加油站工地,案件一直不解决,加油站在施工,受害者家属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用最愚昧的方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阻碍施工),因此使工程得不到正常运行,派出所那边一直在说没有证据证明,让我们自行提供证据,由于家属的阻工,有关部门一直在拖延说过几天就处理过段时间就处理,结果等来的是扫黑除恶,加油站股东居然诬陷近六十的老人敲诈,试问一个六十的老人如何去敲诈,也因为肖和建不断的上访惹怒了当地的政府,借由扫黑除恶的理由,将其抓捕入狱,为什么雇凶伤人,致其重伤二级无人管,有权有势的一句敲诈就可以有证据让人入狱,这就是所谓的公平公正,对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我们洞口县的领导干部百姓父母官就是这样阳奉阴违的吗???不是应该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吗?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吗???特别是其背后的“保护伞”要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吗???作为执法人员执法不公,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不是有辱党纪国法的尊严吗???一碗水要端平,敲诈案能当重大案件审理,为什么买凶伤人案就不能当重大案件审理,跪求上级领导彻查此案件,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跪谢上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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