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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某些“人民警察”希望能够得到有效培训
时间:2018-11-13 03:38:25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以下全部事情均属事实,有视频记录为证。

  时间:11月2日下午4点30左右

  地点:株洲芦淞区第一中学通往QQ电脑城通道路上

  事发经过:

  本人骑摩托车载朋友经过该路段,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被站在马路上的“人民警察”(两名制服着装不标准,一名便衣)强行以身体为阻挡物强行拦下,并提出要求安装防盗拍照,本人明确表示,安装防盗拍照是自愿安装,且不愿意安装。三名“人民警察”便强行以“查处盗抢车辆”为由。要求配合检查,出示相关证件。在出示了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以后,检查了牌照,核对信息后。任然扣着不让走,需要出示“发票”。(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都在还不能证明是本人的车?还要去找发票?)

  紧接着三名“人民警察”又以配合交警执法为由,以未戴头盔为由,不予以离开,需要等待他们呼叫交警过来进行处罚,强行扣车。因为事发地有监控,本人车辆证件齐全,每年都做年检,就表明:现在有急事需要处理,如果需要处罚,可以监控处罚,但凡有违章,都会去处理,接受处罚。但是“人民警察”坚决不让,强行拖拽,并以身躯作为阻挡物强行阻挡,多次以“我是人民警察!现在命令你!不能动!”大约等待10多分钟,交警到达现场,并以乘客未戴头盔进行处罚,本人接受处罚。告终。

  但在等待交警过程中,三名警察衣衫不整,围观百姓屡次提到:请出示你们人民警察的证件!得到的答复却是”你可以去支队查啊!“试问:执法的人民警察衣衫不整,证件不带,还便衣执法,以后都这么来。人民群众如果遇见流氓抢劫,声称自己是警察,如果分辨??岂不是更加不安全?当人民质问”这也算警察?你们帽子都不戴执法形象都不顾,还来执法?得到的回复是“哪条规定要带帽子?”多次引起百姓公愤。

  真心希望“人民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文明执法,而不是像个流氓,证件不带证件,形象不顾形象。对于连公安机关执法细则都不知道的“人民警察”编号分别为:035***.ZZ2***,还有一名便衣警察。请予以培训合格再上岗,如此不合格,不顾及形象的“人民警察”请相关领导予以严肃处理。既然是“人民警察”就请“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引起公愤”!

  同时,对于株洲“安装防盗牌”的决策,请酌情文明执行。请相关部门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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