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发改委、城乡规划局或建委相关部门、市消防支队,请您们给予回复
永州市宝乐迪KTV,地址:永州市沿江东路(永州日报旁边)
第一:请问永州市宝乐迪KTV这个项目,发改委有没有文件批准或下发允许原味街这个地方建个乌烟瘴气的KTV?
第二条: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请问宝乐迪KTV除了前面大厅是以前建设的有相关手续,后面的营业场所私自搭建,是否能拿的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用地使用性质是否已改变?
第三条:《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请问宝乐迪KTV有合格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吗?有合格的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吗?为什么近一个多月我都能看到晚上七点半左右就酒红灯绿营业了?(不要抱侥幸心理,试营业,违法的场所为啥还能试营业,难道是原味街招商引资就能违法,无视法律法规?)
请相关单位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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