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好!我是湘潭市岳塘区蒿塘村四方队的一名妇女,在2015年5月份的时候我生了二胎,(因为体质问题不适合上节育环,当时已三十岁了不想放弃,就决定留下来。)因为当时还未开放二胎政策,当地计生办一收到我生产的消息就到我家自说自写了一大堆文件要我签字,要罚超生款十一万,这个数字对于我们刚创业失败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后来计生办的领导多次找我们,说如果我们不配合他们的罚款以后我们房子过户、村里的福利等他们都会干预,但是我们实在拿不出那笔钱,最终把小崽的户口上在娘家(娘家只用罚二万六千元)。
时隔三年多,因为措施不当我又意外怀孕了,考虑到有人照顾小月子,在娘家这边医院做了无痛人流,医院里花了1600元,我跟计生专干咨询报销的情况,计生工作人员(陈红娟)跟我讲,本来是可以报销的,因为我当年没接受他们的罚款,政府不予报销我的治疗费,整个通话过程态度较恶劣,还说你们小崽户口上在哪就去哪报销,我跟她讲道理说这是另一码事情她就把电话挂断了,我觉得当地政府这是在恶意报复,希望市领导能尽快合理解决。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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