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属于2018年11月12日前往隆回县桃洪镇长岭社区办理业务(只是需要社区开证明证明本人是长岭社区居民以及没有参加非法活动),12号社区基本没有工作人员在场,偌大的社区办公楼只有两个人值班,其他人员不知去向!(暂且不论是否是擅离职守)以社区章没在为由当日没有办理。
今天11月13号家人再次前往,却被要求要办理完二胎罚款为由再次予以拒绝!
(暂不论当下是否任然需要二胎罚款)
我只是要社区开证明证明本人是长岭社区居民以及没有参加非法活动而已,和其他无关!为什么社区人员要捆绑其他事情一起要求处理?并且是强制捆绑!
难道我不是长岭社区的人?既然是,为什么不给开证明而要与其他事情一起捆绑?
这是对公民权利的“绑架”!
是谁给了你们蛮横刁难的底气?
是谁给了你们凌驾于法律和道德之上的权利?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