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我是新化县圳上镇董溪村六组村民陈代春,联系电话:155****5255。2018年2月11号我老婆王格琴被胡志明暴力打成轻伤一级,并从社会上叫来一批烂仔来到现场,因我们当时拨打了村领导电话并报了警,村领导和民警赶到才避免了再次伤害。
事发后派出所没有对凶手做任何处理,只要我们自己先救人治伤,我们当时要求派出所羁押凶手,派出所却说要我们先做司法鉴定,只要构成轻伤,就可立即抓人。3月1号我老婆的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3月8号我们收到公安机关已立为刑事案件的短信。可圳上派出所不但没有抓人处理,却连我们要求他们到医院给当事人做笔录都一拖再拖,四十多天后在政法委及上级领导的督促下,才于3月23号派人到医院给当事人做笔录。做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及时主动找当事人做调查笔录,圳上派出所却故意一拖再拖。其中取证期间,目击证人当着派出所正副所长及我们村知书等人,亲口说了:“打是胡志明他们打的,医药费应该他们出”,因怕对方报复不敢出来做书面证词。我当时留有目击证人的录音,并交给了派出所。我打电话给所长袁琨,说现在事实已经清楚,请求他们依法处理。袁琨却说目击证人不做书面证词,他们也没办法,要我们自己去想办法。身为公安人民警察,积极调查取证本应是他们的职责,却要我们受害人自己去想办法,这明显在歪曲事实不作为。
6月13号晚上,凶手胡志明仗着有人庇护,不仅没有丝亳悔改,却气焰更加嚣张,叫圳上国土所罗亮组织社会黑恶势力十多名烂仔再次来我家打人行凶,(其中有国家公务员,刚刚刑满释放人员等)当时我一个人在家,见他们来势汹汹,要我出去。急忙打村领导电话求救,因村领导及时赶到见情况严重急忙报警,当时管理区群工办书记和派出所民警赶到,才再次避免了又一次恶性流血事件。派出所当晚并将罗亮等三人抓获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我们村支书和村党建专干及群工办书记也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在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运动中,国土所罗亮身为国家公务员,公然组织黑恶势力帮凶手胡志明到我家打人行凶,对我的精神造成极度恐惧,对我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其行为极为恶劣。事后派出所却包庇黑恶势力团伙,没做任何处理不了了之。
在这次事件和上级领导的影响下,6月14号派出所将凶手胡志明及其岳母陈寄花等人传唤至派出所,并将他们抓获送往新化。他们经过精心策划,第二天将凶手放回,由其岳母陈寄花自己承认出来顶罪。陈寄花并事先在派出所谎称有心脏病,他们就是想以一个老人有病坐牢,可以申请保外就医来替凶手逃脱法律制裁。我当时就向派出所提出这是张冠李戴,因我老婆被打伤时,陈寄花当时跟我面对面在一起,并用一块小石头将我额头砸伤,我在派出所做笔录时就明确的跟派出所讲了,并用微信將我受伤的照片发给了副所长刘智锋。派出所明知陈寄花不是凶手,却坚持以陈寄花自己承认为由,不顾事实将材料直送检察院批捕。
6月29号检察院领导因看到证据明显存在问题,不予批捕。派出所将我们村支书叫去检察院,要他做我的思想工作,对我直说只要我老婆重新改份笔录就可批捕结案,不能批捕,到时我们什么都得不到,拖到最后不了之。我知道重新改变笔录,又是要帮他们变换凶手,制作假案。我们坚持事实求是,没改笔录。他们的阴谋虽未得逞,但圳上派出所在扫黑除恶运动中,包庇黑恶势力,替凶手弄虚做假,要受害人去更改笔录,替他们制作假案,以严重违反公安办案条例。
现凶手胡志明及黑恶势力等人在圳上派出所的保护伞下,至今逍遥法外。此案我以向贵平台反应过,也多次向上级领导反应了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处理,再次请求上级领导调查事实,依法严惩保护伞,扫除黑恶势力,将凶手早日绳之于法,还我们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请求人:陈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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