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何建平,男,汉族,1987年9月28日出生,户籍: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2018年11月3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我房子后和谐医院再建停车正在修建宿舍楼,两层楼房严重遮挡我房子采光及通风。前期在与和谐医院交涉中多次要求其出示《建设工程许可证》及相关批文属违章建筑,对方无法出示有效证件强行进行施工。本人在9月20日已向鹤城区街道办事处提交检举报告,并多次在执法大队进行协商并答应必须征得我方同意才可施工,后医院方才停止施工,协商结果:1、再次施工必须经我方同意才可进行施工。2、必须提供建筑许可证。
在停止施工的一个多月内,和谐医院房东(彭祥秀)多次上门要求我同意他们建宿舍楼,或者将市区30多万的房子以20万价格将我的房子卖给她,她所提出的要求均被我拒绝,并强调一定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同时和谐医院老板(丁卫君)多次威胁我父亲,并扬言有钱要打死我父亲,这给我和我的家人造成极大的困扰。
11月3日上午10点左右,和谐医院停车场再次施工修建宿舍,因施工通道口坐着十几个人在打牌,考虑人身安全问题我拨打110报警电话,希望执法大队及公安机关出面制止施工。在等待的过程中我父亲骑车进入停车场,要求其停止施工等执法部门来处理,突然现场十几人冲上来将摩托车推倒,并将我父亲推到在地进行殴打,我见到此情景立马进入停车场拍照取证并想要将我父亲拉出来,但是对方看到我在拍照后对我和我父亲同时进行殴打,我和我父亲根本没有还手的能力,同时对方施暴人员将入口铁门进行反锁导致我无法离开现场,殴打持续10多分钟一直到公安机关人员到现场。警察到现场后有部分施暴人员从小门及通道逃跑,现场只抓获几名施暴人员,其中一名打人者是和谐医院房东老板的外孙穿着深色外套。(本人有现场打人照片)
家人带我和我父亲去医院检查CT结果:1、蛛网膜下腔出血、2、头皮血肿、3、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需住院治疗。我父亲头部多处挫伤,手指及腰部受伤医生建议住院治疗。(附医院病情介绍复印件)
住院期间:11月3日下午13点左右派出所民警到病房做笔录,我对事情的经过进行描述,但有一项笔录我提出异议认为与事实不符,但民警开了执法记录仪后说了一句“你签不签,不签拉倒”就离开了病房(当时家属及邻床病人家属均在场)
晚上23:20分和谐医院老板丁某及和谐医院房东到病房表示进行调解,但因头部不适及时间太晚要求推迟时间。
11月4日下午15点左右施暴者家属到病房??诉,当时我们并未提及任何赔偿要求,我的家人要求等复查结果出来再来调解。
11月4日下午15:50分城中派出所打电话要求我亲自到派出所去一趟,电话并未说明原因,因脑部受伤医生要求我卧床休息,但为了配合警察工作我还是去了城中派出所,17:00城中派出所将我拘留因,家属担心我病情提出先住院等病情稳定再配合工作,但是被派出所人员拒绝。我进拘留室后因站太久晕倒在地,120紧急送往三医院病房。
晚上18点我收到派出所短信,本次案件定为“治安行政”案件,10多个人群殴我两个人属于治安行政案件?我笔录未签字签,并未对现场人员进行指正,未现场调取监控记录,未对目击者进行取证、就将案件定性为治安刑侦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几点与事实严重不符:
1、我并没有去现场阻止施工,我是拨打执法大队及派出所报警电话后再门口等待。
2、我父亲被打后我进入停车场先是拍照取证,对方看到我在拍照取证对我进行殴打
3、我并没有使用工具现场施工人员,而是逃到铁门后发现上锁无法离开,捡起地上的木棍与施暴人员对峙防止靠近,我并没有打人。
4、对方施暴人员并非施工人员,而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士,这种行为完全属于黑恶势力。
怀化市正处在扫黑除恶严打期间依然顶风作案,和谐医院这种猖狂的行为竟未受到法律的制裁,“百日会战、扫黑除恶”难道只是给我老百姓看的标语吗?多次上交申诉材料未果,我不知道该给哪个执法部门,也不知道多少分材料被丢进了垃圾桶,但是我还是要不停上交材料。我相信总会有人能看到我的冤屈能为我做主,查清事实的真相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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