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长沙县安沙镇一名拆迁户,我户为独生子女户,但补偿公告和腾地通知书中都将该项奖励补助项目遗漏,然长沙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付建安,在做出行政裁定之前也不将事实调查清楚,导致在多个补偿项目遗漏,折损,补偿根本没到位的前提下,在2014年1月20日草率做出的长县行审字00009号行政裁定,裁定中这样写到“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做出的限期腾地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正合法……同意强制执行”,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房子拆了,人也抓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需要人民法院来保护呢还是需要时被你们拿去交易呢?时至今日,居然还不直面积极解决问题,想当面反映情况还拒不接见,推诿忽悠!制作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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