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家住辰溪县后塘乡金桥村,2018年农历8月26日,也就是我们这里一年一季摘茶籽的日子,本来日子定在9月初二开山。结果8月23日就有人进山摘茶籽了。我8月26日上山在走路工程中经过我多年不讲话的人山顶上路过。那山的主人看到我在他的山顶走,就把我叫住说我到他山上偷茶籽。然后我们就吵起来了,他回到村里就到处说我到他山上偷茶籽,后来他就到村长和村书记讲我到他山里事情,然而他们晚上就开会讨论我的事情,第二天他们接着开会开到下午三点多开完。就打电话叫我去,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当我到会议事时他们就开始要我交罚款,他们一开口就两千元。他们也不给我辩解事实,村干部他们直听山主的一面证词陈述。而我讲的那些话他们都不把我那些话当回事,这是为什么难道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农民都没有说话权。
他们说必须要罚款,我说不给钱,村干部就讲有的是办法对付我,不给钱以后红白喜事不让村里人帮忙签字盖章不办。这是不是拿他们手中权利来威胁我,就说现在政府发下来的福利家家都有。而我到要村干部都不给,村干部讲前面那事情没解决,这些没有我的,这些东西又不是村干部他们自己拿钱买而是上面政府部门发的。拿着他们手中权利欺压这不是村霸?
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乃是国家执法机关应当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财力的有力武器。而不是沦为为官者手中权力指哪儿压哪儿的工具。我写下这篇文章,是因为我仍然愿意坚信公道自在人心,同时也希望上级部门能够了解这件事情的真相。还我母亲一个清白。
书记:舒象胖
妇女主任:袁和英
文员宣传员:赵贵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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