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云龙示范区太平桥村甘冲组的农户。本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申请政府信息《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关于全而铺开株洲云龙示范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株云龙管综函(2018)7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获知被告于2018年7月27日开始有主动对本人所承包到的耕地进行经营权确权确地登记颁证到户,至2018年10月31日履行完该项职责:直至起诉之日止,云龙示范区没有履行对本人及太平桥村所承包到的耕地进行经营权确权确地登记颁证到户的职责,已是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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