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本人于2月28日发表了《关于衡东县草市镇桐桥村14组高压线塔基占地补偿的问题》一文,到今日已过一个月。此事已引起了草市镇及桐桥村两级政府的重视。3月29日19:00在桐桥村14组我家里,镇政府谭副镇长、国土所干部、桐桥村干部宋桂泉、线塔施工方李总等十于人召开了协调会议,就8号高压线铁塔达成如下统一意见:1、征地补偿茶林为4万/亩;2、铁塔基按25平方计算(铁塔基础边到边,加50厘米)(对此种计量面积方法,本人保留意见);3、被砍油茶树补偿1500;3、施工破坏的泥石路施工方用碎石填平;4、征地协议由村委统一签,但征地协议必须经被征民农户同意并留存。5、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其它油茶树等施工方适当补偿。
3月30日,铁塔架成,目前未架线。
3月31日,本人致电施工方李总158****5649,询问征地协议什么时候签,并要求施工方提供征地协议。李总回复:协议早与村里签订,要我问村里要。接着我致电参与协调的村干部宋桂泉,宋桂泉回复村里有一份协议,但协议不能给我,要我问李总要。
从11月9日开始施工,到今日,已有5个月。作为被征地的农民,目前仍不知道占地方是衡阳供电公司还是衡东县供电公司?就一个征地协议,村委与施工方相互推脱,完全是置农民的合法权力及利益不顾,整个项目前前后后信息不公开,不透明......
我不禁想问:协议可以不经被征地农民同意直接与村里签?我要求查看征地协议,错了吗?难怪,协议早就签了,我们还蒙在鼓里?难怪施工方这么理直气壮?难道这中间还是不阳光的?
在此作为被征地一方,请求政府将征地协议提供一份给我,并将每个塔占地补偿明细公布于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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