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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税务局欠我一个解释,请还我一个公平
时间:2019-04-08 18:39:21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我是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个工作人员,姓名胡继荣电话153****2277。我于2019年3月11日卖掉坐落在黔城镇精品步行街6栋5单元202室住房一套。该栋楼房于2006年建成。经与买家唐光明协商,卖出价款为202800元,含所有的家电、家具及装修。在签合同时抵扣44800元,合同上为房屋价款为158000元,在缴纳契税和个人所得税时,税务部门竟然要按照24万元收取,说是系统上评估是这么多,说我不具实申报,并要我去找评估公司,我找到评估公司,评估公司说根本不是他们评估的,后来找到税务局的一位副局长,他们说这是省里系统里统一的。我向他们出具了洪江市住建局允许这栋楼修缮加固的回复(我住的这套房已出现多处开裂和严重漏水情况),并向他们反映在这条街的房子根本就不可能卖到24万。他们后来答应联系质检站现场检测,可至今都没有人前来。

  因应买房人唐光明的一再要求,我们于3月12日到政务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按照24万元交纳了契税和个税。但更为可气的是要求他们开取收取契税和个税的票据,他们说只能按合同价158000元开出。既然税务部门不认可这个这个价款,我们也按24万元的价款缴纳了契税和个税,为什么不能开出缴纳契税和个税的票据,只是开具了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的一个完税证明,另外开出158000的交易票据给我,我无法理解。

  我认为洪江市税务局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他们是对黔城镇精品步行街的所有产权住户房产的评估是一个不公平评估。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洪江市税务局对我按照24万元收取契税和个税而且不肯开出交纳的契税和个税票据,而只开了个158000元票据给我一个合法解释及还精品步行街有产权住户的一个公平。

  胡继荣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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