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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钰龙天下西区居民请长沙市规划局给个说法
时间:2019-04-08 20:03:41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是无意疏漏还是故意埋雷?钰龙天下西区居民请长沙市规划局给个说法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起关于在钰龙天下二期西区建设临时垃圾站的项目公示,图纸上却把相邻的公寓规划给改动了。我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工作人员的疏漏,还是故意帮助开发商“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一起连图纸规划都出现重大问题的公示,应该已经严重违反程序,难道还能有效?

  一、公示临建垃圾站,旁边的公寓楼规划却改了,这算渎职吗?

  2019年3月15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公示的项目名称为《钰龙天下佳园临时垃圾站项目》(以下简称“公示项目”)的批前公示,却让业主发现,里面公寓的规划已经改了。

  业主注意到,这次批前公示的内容中,开发商提交的规划变更申请中涉及到“2#公寓楼”和“3#公寓楼”的部分改变,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动。对此部分改变,业主们深感惊讶。在原规划图中,“1#公寓楼”和“2#公寓楼”为连体式建筑,“2#公寓楼”和“3#公寓楼”呈“一”字形布置,在开发商新提交的规划变更图中,分别变成了“T”字形和“7”字形。如附图1所示。

  

  历次商业宣传图片见附图2.

  

   对比发现,这部分变更相当大。首先是新的规划图里面,“2#公寓楼”“T”字形的那一竖和“7”字形的那一竖都是后来添上去的尾巴。其次是原“2#公寓楼”和“3#公寓楼”南侧基线在新规划图中南移了。第三,在公寓楼和2、3栋之间,原规划中为绿地的地方,新规划中新增添了保守估计约80个以上的地面草皮砖车位。这三项变更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二期住宅3栋和2栋与拟建三期公寓楼的间距减小了很多,损失了很多。在原来的规划图上,3栋、2栋前面北边整个是一块大绿地。现在貌似开发商要把那个2号公寓楼和3号公寓楼向南边伸出来一块,侵占绿地。一个基本的事实是,西区2、3栋南侧是商业街和麦德龙商场,唯一的绿地就是北侧由于三期尚未开发尚未成形的这一部分,新的规划如果实施,那么2、3栋将几乎被机动车道路和停车位包围,本来已捉襟见肘的绿地将被大压缩,给业主们的生活和安全带来极其消极的影响。开发商在前期的各种商业宣传活动以及规划图中间,已经明确的显示,2期西区2栋3栋北侧与规划中的公寓楼之间,是一片绿地。

   在本次公示中,开发商的申请未就这部分的变更进行任何说明。这一部分变更,给开发商带来的商业利益和价值大家可以想像。我们有理由怀疑,开发商的想法可能是借着更改规划、解决小区垃圾站问题(建临时垃圾站)的名义,做了一个相当大的变更,同时公示,借着“临时垃圾站”的“名”,行改变“2#公寓楼”和“3#公寓楼”、压缩西区绿地并修改规划的“实”,偷梁换柱,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声东击西,掩人耳目。

   业主们请教了一些专业人士。对方说,更改的部分是虚线,应该是没有确定的。

   真若如此,那就更有意思了:这是谁的决定?如果是开发商提供的图纸,那么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就可以这么疏漏掉?如果是规划局的工作人员故意如此,那么是否有利益勾连而故意为之?一个内容有重大问题的公示,是否还有效?

   二、原有垃圾站规划不执行,却要启动临时规划,规划的严肃性何在?

  钰龙天下小区占地520亩,总建筑面积约110万平方米,项目定位为高档生态住宅,开发商为湖南恒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恒东房产”或“开发商”)。目前小区总共约有7929户(未统计一期商户数),由于规划和小区设计等历史原因,目前分为三个区块,每个区块的用地红线图是相对独立的:其中一期2634户(2012年入住,以下简称一期);二期东区2172户(2014年入住,以下简称东区);二期西区住宅864户(2016年入住,以下简称西区);公寓房1852套(户);商铺407户(未统计一期商户)。目前生活和工作在小区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初步保守估计在2万人以上,是一个超大规模的小区。

  按照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提供的钰龙天下一、二期总平面图显示,整个钰龙天下小区分别在一期(规划面积为146平米)、二期东区(规划面积为25平米)和二期西区(规划面积为75平米)规划设计有3个垃圾站(可参见小区的规划设计图)。

  

  考虑到规划的严肃性,业主对公示项目所提的、处于西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钰龙天下临时垃圾站,拟建成后供整个小区使用,这个肯定是不合理的。小区三个片区的垃圾站可以分别或同时择址另建,但将整个小区的垃圾站建在西区,显然对西区的业主不公平,西区的业主是坚决反对的!

  

  一期的垃圾站由于业主反对停止使用,相关部门的解释是有问题。我们理解一期业主的反对之声,那么已经通过审批的规划,到底该谁来负责任?如果规划局的规划可以如此任性,那么长沙其他的楼盘是否可以群起效仿?规划的严肃性何处体现?

  三、成熟小区却要建临时垃圾站,这个决定是否太草率?

  在永久垃圾站规划方案公布并实施之前,钰龙小区西区业主们无法接受临时的垃圾站设施。

  (1)在钰龙西区红线图内,也即钰龙西区的建筑区划内,任何组织或个人,建设供整个钰龙三个片区使用的临时垃圾站,侵犯了钰龙西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土地用益物权),是一种违法行为。

  (2)在钰龙西区红线图内,经过相关规划手续、以及钰龙西区专有部分两个“三分之二以上”的投票决定,可以(并非必须)建设永久的建筑配套设施设备(包括垃圾站),在不侵犯受影响业主合法权益(或经受影响业主同意)前提下,是合法的。

  而房地产开发商更改规划图所需的手续有:《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一书两证”)受法律保护,不得违法变更已经生效的“一书两证”。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不得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示,并书面征得受影响的已有住户和预购人的同意,超过70%以上受影响的已有住户和预购人书面同意的,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3)钰龙天下佳园小区的最后一栋房子1栋都已经交房,对于一个已经运转数年的成熟社区,弃置原有规划,也不重新做永久性规划,却要建设一个临时垃圾站,这个决定是否过于草率?

  2019年全国两会报告指出,党和政府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维护重大公共利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小区业主对党和政府解决小区垃圾站问题寄予了厚望,我们深信,这个问题一旦解决,小区人民将深刻切身体会到这种“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党中央说的,也是长沙市市政府前面岳麓大道上的一个大标语,我们广大居民业主理解为可以说是长沙市市政府的座右铭。

  对于本文的3个问题,我们要请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一个合理的解释,不要影响原本和谐的局面,从而引发新的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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