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天子山小学熊朝信校长于2017年8月底把天子山小学保安钟高明工作长达7年多,因签的合同一人二十四小时上班,要求校长支付加班工资而违法解雇。一纸诉至武陵源区法院,而钟高明证据确凿,铁证如山,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加班工资是劳动法明文规定要支付的,为什么法官吴远春(副院长)不判支付加班工资?草率作出判决书。钟高明多次找吴远春为什么不判加班费?他也没有讲出哪条法律条文不支持加班费的理由,并且判决书还不在网上公示?不敢在网上公示,不知熊朝信给院长吴远春多少好处,背后有哪些保护傘为他撑腰?我不得而知,我有冤无处申,我就想借这个平台讨回我一个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维权人:钟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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