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行业标准
绿色食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标准
时间:2009-11-24 10:20:56来源:作者:锡山
  标准类别:NY/T行业推荐标准,关键词:绿色食品、饲料、饲料添加剂,标准名称: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标准分类: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允许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准则以及不应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类。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的生产、管理和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647 饲料工业通用术语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NY/T 14 高产奶牛饲养管理规范(原ZB B43 002-1985)
NY/T 33 鸡饲养标准(原ZB B43 005—1986)
NY/T 34 奶牛饲养标准(原ZB B43 007—1986)
NY/T 65 瘦肉型猪饲养标准(原GB 8471—1987)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GB/T 10647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色食品 green food
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3.2
A级绿色食品 grade A green food
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
饲料 feeds
能提供饲养动物所需养分,保证健康,促进生产和生长,且在合理使用下不发生有害作用的可饲物质。
3.4
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s
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一般性饲料添加剂。
3.4.1
营养性饲料添加剂 nutritional feed additives
用于补充饲料营养不足的添加剂。
3.4.2
一般饲料添加剂 general feed additives
为了保证或者改善饲料品质,促进饲养动物生产,保障饲养动物健康,提高饲料利用率而掺入饲料的少量或微量物质。
3.4.3
药物饲料添加剂 medical feed additives
为了预防动物疾病或影响动物某种生理、生化功能,而添加到饲料中的一种或几种药物与载体或稀释剂按规定比例配制而成的均匀混合物。
3.5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green food production material
经专门机构认定,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4 使用准则
绿色畜产品的生产首先以改善饲养环境、善待动物、加强饲养管理为主,按照饲养标准配制配合饲料,做到营养全面,各营养素间相互平衡。所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资料应符合GB 13078、GB 10648及各种饲料原料标准、饲料产品标准和饲料添加剂标准的有关规定。所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来自于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且具有企业、行业或国家标准,产品批准文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及配套的质量检验手段。同时还应遵守以下准则。
4.1 生产A级绿色食品的饲料使用准则
4.1.1 优先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饲料类产品。
4.1.2 至少90%的饲料来源于已认定的绿色食品产品及其副产品,其他饲料原料可以是达到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
4.1.3 不应使用转基因方法生产的饲料原料。
4.1.4 不应使用以哺乳类动物为原料的动物性饲料产品(不包括乳及乳制品)饲喂反刍动物。
4.1.5 不应使用工业合成的油脂。
4.1.6 不应使用畜禽粪便。
4.2 绿色食品的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4.2.1 优先使用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饲料添加剂类产品。
4.2.2 所选饲料添加剂应是《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所列的饲料添加剂和允许进口的饲料添加剂品种,但附录A中所列的饲料添加剂除外。
4.2.3 不应使用任何药物性饲料添加剂。
4.2.4 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量应符合NY/T 14、NY/T 33、NY/T 34、NY/T 65中所规定的营养需要量及营养安全幅度(safe margin)。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生产A级绿色食品不应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表A .1
种 类 品 种 备 注
调味剂、香料 各种人工合成的调味剂和香料
着色剂 各种人工合成的着色剂
抗氧化剂 乙氧基喹啉,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粘结剂、抗氧化剂和稳定剂 羟甲基纤维素钠,聚氧乙烯20山梨醇
酐单油酸酯,聚丙烯酸树脂Ⅱ
防腐剂 苯甲酸,苯甲酸钠
非蛋白氮类 尿素,硫酸铵、液氮,磷硫氢二铵,磷 反刍动物除外
酸二氢铵,缩二脲,异丁叉二脲,磷酸
脲,羟甲基脲
备注:
绿色食品是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合理使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是生产动物
源绿色食品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实施对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有效的质量管
理,有必要制定一系列生产资料的使用准则。本标准对生产绿色食品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
用原则做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发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是本标
准制定的主要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是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振钧、郭春敏、王华飞、刘艳琴、杜荣。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