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农业、畜牧业、渔业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委依照程序,组织了今年第三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现将新认定的产地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认定产地的证后监管,并及时组织通过认定的单位尽快申报产品认证。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重庆市2009年第三批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结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