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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陈醋质量标准
时间:2009-12-24 09:40:59来源:作者:山峰
  
本标准适用于以高梁为主要原料,以大曲为发酵剂,采用固态醋酸发酵,经陈酿而成的食醋。
1 质量标准
1.1 感官指标
1.1.1色泽
棕红色到深褐色,有光泽。
1.1.2 香气
具有老陈醋的熏香和酯香。
1.1.3 滋味
酸味柔和,回味绵长,酸甜适口。
1.1.4 体态
浓度适当,无沉淀,无悬浮物。
1.2 理化指标见表 1。
项 目 指 标
总酸(以醋酸计),g/100ml ≥ 9.00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100ml ≥ 0.30
无盐固形物g/100ml ≥ 20.00
1.3 卫生指标按GB 2719-81《食醋卫生标准》规定,见表 2。
项 目 指 标
砷(以As计),mg/l ≤ 0.5
铅(以Pb计),mg/l ≤ 1.0
游离矿酸 不得检出
黄曲霉毒素B1,μg/kg ≤ 5
食品添加剂 按GB 2760-86规定
细菌总数,个/ml ≤ 5000
大肠菌群,个/100g < 3
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 不得检出
2 检验方法
按照SB 74-78《酱油、食醋、酱类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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