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要求,为了解掌握各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安排拨付项目建设补助资金,请各地报送如下项目建设情况:
一、1-10月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验收情况。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认真填写《1-10月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改造情况表》,加盖公章后,务必于11月25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省财政厅(企业处)。
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快报。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于11月25日前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快报表》(1-10月份)报送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省财政厅(企业处)。以后请于每月5日前报送截至上月底的项目建设进度快报表。
特此通知
附件:1. 1-10月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改造情况表
2.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快报表
安徽省商务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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