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吴延龙表示,今年,天津还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范围,以华明和双港新家园经济适用住房为房源进行试点,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放宽至非拆迁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另外,天津计划于今年二季度出台租赁型经济适用房新政策,主要面向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其他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2009年已采取新建和收购相结合的方式落实了一万套租赁型经济适用房,预计今年下半年有4000套可具备配租条件。
廉租房
天津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包括租房补贴、实物配租和公有住房租金核减三种方式,保障条件和标准依据国家政策、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和保障资金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主要通过发放租房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
1.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是指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具有天津非农业常住户口;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补贴标准: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8元,武清、宝坻区和各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3元。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相当于建筑面积15平方米)。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