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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菜籽色拉油 国家标准
时间:2010-04-30 15:59:08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刘得

菜籽色拉油系指菜籽毛油经脱胶、脱酸、脱色、脱臭、(脱脂)等工序加工精制而成的
高级食用植物油。主要作凉拌油或作蛋黄酱、调味油等的原料油。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菜籽色拉油。
1待征指标
折光指数():1.4710~1.4755
比重(20/4℃):0.9090~0.9145
碘价(GI/100g):94~120
皂化价(mgKOH/g):168~182

2质量标准
透明度澄清、透明
气滋味无味、口感好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Y20R2.0
水分及挥发物(%)≤0.10
杂质(%)≤0.05
酸价(mgKOH/g)≤0.3
过氧化值(meq/kg)≤10
冷冻试验(0℃冷藏5.5h以上)澄清、透明
不皂化物(%)≤1.5
烟点(℃)≤220

3卫生标准
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GB2707~2763-81)执行。

4内装量
不低于表示重量。

5掺杂物
本品不得掺有其他油类。

6检验方法
6.1透明度:按GB5525-85《植物油脂检验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执行。
6.2气滋味:按GB5525-85执行。
6.3色泽:按GB5525-85执行。
6.4水分及挥发物:按GB5528-85《植物油脂检验水分及挥物测定法》执行。
6.5杂质:按GB5529-85《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执行。
6.6酸价:按GB5530-85《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执行。
6.7过氧化值:按GB5538–85《植物油脂检验油脂酸败试验及过氧化值测定法》执行.
6.8不皂化物:
6.8.1乙醚法:按GB5535-85《植物油脂检验不皂化物测定法》执行。
石油醚法:按GB7653-87《大豆色拉油》附录A执行。
6.9比重:按GB5526-85《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执行。
6.10折光指数:按GB5527-85《植物油脂检验折光指数测定法》执行。
6.11碘价:按GB5532-85《植物油脂检验碘价测定法》执行。
6.12皂化价:按GB5534-85《植物油脂检验皂化价测定法》执行。
6.13烟点:按GB7653-87附录B执行。
6.14冷冻试验:按GB7653-87附录C执行。

7包装、储存和运输
7.1包装容器必须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应符合卫生要求。容器上要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
出厂日期和重量。
7.2应储存于低温、干燥和避光处。
7.3运输要注意安全,防止渗漏、污染及标记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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