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行业标准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申报甘肃省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2010年度村级信息点的函
时间:2010-05-18 09:04:32来源:[标签:出处]作者:石涛
各市(州)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关于甘肃省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甘政函〔2006〕1号)和全省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启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政府研究室和农牧厅的共同努力下,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紧密配合下,全省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运行良好,从2006—2009年,已累计建成1个省级信息发布平台,87个县级信息采集发布平台和3141个村级信息服务点。
  2010年将继续新建村级信息服务点,扩大信息服务覆盖面,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年度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全面落实,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根据《甘肃省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实施方案》,今年计划建设1300个村级信息服务点,全面完成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的村级信息点建设任务。为当地农民提供权威、全面、稳定、规范的信息服务,不断提高农业信息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突破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瓶颈制约。
  二、建设范围和内容
  全省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主要是借鉴“金塔模式”建设经验,建成省——县——村三级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2010年工程建设范围主要是2006、2007两年已经实施并且运行良好的工程县(市、区),建设内容主要是以实施“国家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农村学校网络设施为依托,配备数码复合机等,建立村级信息服务点。
  三、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
  (一)资金筹措
  2010年工程建设计划投资65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发改委400万元,省财政厅200万元,省农牧厅50万元。
  (二)投资计划
  村级信息点的建设资金为每个点0.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数码复合机。建设1300个点共需投资650万元。
  四、村级信息服务点申报条件
  申报的村级信息服务点以实施“国家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农村学校为主,同时也可以选择运行规范、服务功能性强、积极性高的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委会等,具体申报条件要求如下:
  (一)要有专人负责。
  申报的村级信息服务点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具备通过网络收集下载《信息导报》的技术能力,保证及时打印后传递至每个农户,每月不少于两期,并能反馈农民的信息需求意见。
  (二)具备上网条件。
  申报的村级信息点要求已配备了电脑设备,并能通过电话拨号等方式接入互联网。
  (三)有做好信息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各信息服务点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应具备主动做好信息下载、印发和收集反馈意见的工作积极性。
  五、申报要求
  (一)各市(州)政府在接到通知后,安排相关县(市、区)组织申报,并尽快督促各县级工程建设单位筛选申报村级信息服务点,各县(市、区)村级信息服务点申报数量掌握在30个左右。
  (二)要求工程实施县能落实工程建设自筹经费和县级网站运行管理费,特别是每个村级信息点每年至少落实1000元运行经费。运行管理经费必须纳入县级政府财政预算,专项列支。各市(州)政府务必审核各县(市、区)工程运行经费落实情况。确有困难,无法解决运行经费的将不予安排。
  (三)各市(州)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5月31日前将《甘肃省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2010年度村级信息服务点申报表》(一式六份)报送至省农业信息中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有关该工程的详细内容请浏览“甘肃农业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sny.gov.cn。
  联系人:林俊婷 电话:0931-8838743

  附件: 《甘肃省农村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工程2010年度村级信息服务点申报表》.doc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