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局(委):
为了全面掌握一村一品发展情况,分析研究一村一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一村一品生产发展,根据农业部和省政府积极推进一村一品发展的有关要求,省农业厅决定建立一村一品调查统计和台账统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制度
一村一品调查统计制度根据农业部农经发〔2007〕7号文件要求建立。调查统计对象为符合一村一品专业村(乡镇)条件的行政村(乡镇),包括农产品生产型、涉农服务型及非农产业型专业村(乡镇)。调查统计的内容包括:专业村(乡镇)基本情况,主导产业发展情况,主导产业标准化生产情况,主导产业市场主体培育情况,主导产品销售情况,主导产品品牌建设情况,带动农户增收情况。调查统计报表体系包括:专业村发展情况调查表、专业乡镇发展情况调查表、一村一品汇总分析表。一村一品统计调查以县(市、区)为起报单位,设区市汇总各县情况报省,采取基础表上报方式。数据收集由县(市、区)组织符合一村一品专业村(乡镇)条件的行政村和乡镇填报基础表,审核无误后使用统计程序统一录入。不具备使用统计程序条件的,可由上一级代为录入。
统计报表、指标解释及操作指南请登录《中国一村一品信息网》,网址:www.nycyh.com,在“通知公告”栏目查找下载。调查统计工作点击“一村一品统计调查”进入。一村一品工作的其他信息,也可通过《中国一村一品信息网》免费发布。相关事项请与省农业厅发展一村一品指导中心联系。统计调查业务方面遇有问题,也可与山东省农业厅产业化办公室范群英联系,电话:0531-67866166;调查统计系统使用及信息发布方面的问题,可与济南智农信息技术公司郑飞、王云明联系,电话:0531-82961066、82961016。
二、台账统计制度
一村一品台账统计制度根据省政府〔2007〕1号文件要求建立,包括两张表格:
(一)主产业农户生产经营收支台账
一村一品主产业农户生产经营收支台账是了解农户收入、支出及效益情况的基础表格,以一村一品生产经营农户为单位建立,由农户平时记录,按收支项目逐笔登记。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在驻村指导员或村会计的指导下予以汇总,并将各项汇总数据报村或组,由驻村指导员或村组会计建档汇总。
(二)发展一村一品情况统计汇总表
发展一村一品情况统计汇总表同时填报两份,一份统计范围为全部一村一品生产经营村,一份统计范围为省级示范村。表中第2-6行根据农村经济统计数据填写,其他项目以农户生产经营收支台账为基础填写。本表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起报,乡(镇)、县(区)和市级农业部门逐级汇总上报。报送汇总表时,应随表反映下一级的数据。
本表产业分类方法如下:种植业:包括粮、棉、油、瓜、菜等大宗作物产业;养殖业:包括畜牧业、渔业、特种养殖等;林果业:包括水果、干果、林木、苗圃、竹藤类等产业;其他农业:指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以外的农业类产业,包括蚕桑、茶叶、烟草、药材、花卉、糖料、麻纤、食用菌等;涉农服务业:指围绕大农业生产项目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产业,如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产品加工包装运销等;非农产业:指前述五种产业以外的其他产业。
三、相关事项
(一)报表汇总上报时间:每年12月5日前村级和乡镇完成填报,12月10日前县级完成填报。报表前产品销售尚未结束的,可按12月份市场价格情况预计填报。市级农业部门应于12月15日前汇总各县数据,台账统计表报送省农经站,一村一品情况统计汇总表报送省发展一村一品指导中心。
(二)农业、畜牧、果业、蔬菜、农机等机构分设的市,由农业部门转达本通知并统一汇总报送报表。同时要对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形成有情况、有依据、有分析、有建议的汇总分析报告(一村一品发展报告)随同报表一并上报。
(三)以后年度如无变化,省上不再每年发文安排一村一品调查统计和台账统计工作,各地应以本通知为准继续抓好两项统计。
(四)一村一品统计是指导一村一品生产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员,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严格数据审核,实事求是,规范及时填报。
联系人:省发展一村一品指导中心 李五建
电话:029-87344961
电子邮箱:87318402nyt@163.com
省农经站 钱 源
电话:029-87321795
附件1:陕西省发展一村一品情况统计汇总表
附件2:一村一品主产业农户生产经营收支台账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名称
大小
类型
修改日期
下载率
附件.doc
114.5K
DOC
2010-7-19 16:17:39
104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