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对广大农村进行土地整治之后,农民的收入是怎么解决的呢?该报介绍农民每年的收入有三个部分,其公式是:
土地租金+务工收入+公司分红
农民三种收入的分配是在集体土地承包耕地的基础上,以耕地流转的方式进行的。该报说:成都市蒲江县复兴乡陈坝村姜建军一家有地五六亩,通过承包地流转的方式,把耕地租给公司,一亩地可收入租金750元。本人又在该公司打工,年收入可达1.3万元。姜本人可以取得土地租金,也可以在该公司收取劳务收入,但我想他收取了租金,就不能在公司中分红。姜如何取得分红呢?因为复兴乡又在本乡建立了专业合作社,姜建军如果是合作社的股东即可分红。去年全乡人均收入达到6800元,高于全国水平。上世纪80年代初,人们羡慕的万元户,在成都广大农村地区已成为 “飞入寻常百姓家”司空见惯的现象了,非常值得高兴。
但该报也坦白承认,姜建军只是做了农业工人,在他村上设立的公司,只是一个农业公司——“中新农业公司”,那么整治流转起来的土地,在保持基本农田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整治之后的土地可否一部分用于工业和城市建设用地呢?上世纪80、90年代是可以的,但现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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