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办、局),各直属单位:
11月15日,上海市发生特大火灾,造成53人死亡,多人受伤,教训极为惨痛。各部门、各单位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做好我委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紧迫感当前正值冬季,天气转冷,风大物燥,用火用电用油增多,且传统节日集中,民俗文化活动频繁,这个季节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高发期,也是消防安全保卫的重点时期。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部署和检查。要深入把握消防工作的规律性,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载体,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深入抓好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狠抓火灾隐患整改委安全办于2010年11月20日-25日分六组对各单位进行安全防火检查。第一组由办公室牵头,主要检查委办公楼、农机局、渔业局、珠江路号23办公楼和和平路70号办公楼;第二组由科教处牵头,主要检查各学校和农科教结合培训中心;第三组由农机局牵头,农机监理站配合,主要检查农机系统;第四组由渔业局牵头,船检站配合,主要检查渔业系统;第五组由农企站牵头,主要检查农业企业;第六组由人事处牵头,财审处配合,主要检查委属事业单位。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灭火器材是否充足、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是否落实等。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易造成重大火灾危险的,要依法责令整改。
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要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将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要抓好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要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在岗培训、岗前培训的必训内容。委机关将在近期举办一次防火专题知识讲座,委直属单位都要定期举办讲座,特别是学校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落实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防火意识,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技能,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省农委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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